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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中小学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公开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11-09 分享:

  为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平台的通知》(中教体通〔2021〕2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采用公开遴选方式引入符合资质的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平台,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字段信息要求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1。

  二、价格要求

合作期内神湾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长和教育管理部门、免费享受投标方课后服务平台相关技术服务。

  三、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神湾镇人民政府网”和“神湾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有意者可按规定提交资料。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7:30。

2.提交方式:相关资料在上班时间交到神湾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6601494。

3.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

(2)提交资质条件中商务和技术要求的相关书面文件及资质证书。

(3)平台功能介绍及平台体验账号。

4.以上所有复印件均要与原件一致。若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合,一经查出,则该公司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三)资格审核

神湾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平台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平台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进入下一步的现场宣讲及演示。

(四)现场展示

1.宣讲及演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出场顺序,每个单位演示时间20分钟。

3.组织评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资料和展示情况进行打分,去高去低后取平均分为各单位的综合得分。

(五)公示

各单位综合得分将在“神湾镇人民政府网”和“神湾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报神湾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平台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七)签订协议

审批通过后,由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与中选的课后服务管理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以学年为单位,合同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平台应根据学校和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要求,及时优化平台服务。试用期未达要求可取消协议。 

附件:

1.《神湾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平台资格要求》;

2.《神湾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平台技术和性能要求》;

3.《神湾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平台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