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众国土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房地产交易登记发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参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四)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六)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七)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稳工作。
(八)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土地房产权属登记的收件、初审、发证工作。
(九)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对外公开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5576832、85709799
投诉电话 :85578330
监督电话 :85577928
三、主要领导
分局局长:李振威
四、机构设置
民众国土分局不内设股室。
五、网上办事大厅
民众国土分局没有在线申报办理业务,群众办理的业务需在国土分局业务办证窗口办理手续。
六、地理信息服务
民众国土分局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民众大道1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