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净水器服务,主要负责按要求为医院提供净水器设备,提供冷热纯净直饮水,特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协助参与市场调研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2027年至2030年净水器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1项。
3.采购清单:
4.服务期限:2027年5月10日至2030年5月9日(共三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时间计算)。
5.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全新的净水器设备及配套所需的管线、耗材、滤芯等材料,在服务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含零配件)及保养服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供应商,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须按医院要求的限期内免费拆除所提供的设备。
(2)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及设备符合国家或本省、市相关认证标准,保证净水设备过滤后的直饮水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能正常饮用和安全使用,否则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每年第四季度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采样,出具一份检测报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需定期检测设备出水水质及更换滤芯,标准为每出水总量达到6000L进行一次检测更换,并做好检测及更换记录。配合医院院感科进行直饮水微生物检测,若检测结果不合格,需要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在接到院方报修申请后,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短时间无法修复,须提供临时净水设备以保障医院正常运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调研活动,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调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资料递交或邮寄截止时间与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7:00。
2.资料递交或邮寄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路1号板芙医院综合楼(放射科旁电梯上)8楼行政办公区门外“招采资料专用投递箱”;联系人:总务科黄先生,联系电话:0760-28218620(邮寄产生的邮费请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参与调研时需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提供“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填写“附件1 采购清单及报价表”。
4.填写“附件2 市场调查问卷”。
5.填写“附件3 服务方案”。
注:(1)以上调研资料须按顺序排列和有明确的目录页码指引,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及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发往邮箱:Zssbfyy@126.com。要求: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统一为“中山市板芙医院2027年至2030年净水器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资料+公司全称”)。
(2)调研资料应用A4纸打印,正本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并不是正式的招标公告;本公告仅作为编制采购文件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设置等市场依据,不具有任何限制及承诺效力,对于供应商依法取得本项目参与资格无任何影响,和实际招标(采购)结果不关联。医院有权在实际采购时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整。
2.本公告所述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
3.潜在供应商所提交的相关采购需求调查资料中如涉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将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所有参与调查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特别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供应商及产品不予考虑。
附件:1.采购清单及报价表
2.市场调查问卷
3.服务方案
中山市板芙医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