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印发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西区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2日
分享:

 

 

印发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社区
现将《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08年7月20日
 
 
 
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应急管理的工作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相结合,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西区。      
二、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的原则。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发生。
三、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全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事件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指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指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重特大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电力、通讯和供水、供电设施事故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水源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
3、公共卫生事件指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群体性流感等)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传染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指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包括阻扰交通、水电等公共设施施工;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杀人、爆炸、放火、抢劫、诈骗等特别严重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
五、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由区党工委班子成员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西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工作机构
  区水利、农业、安全监督、卫生、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六、职责分工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将应急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结合实际,编制专项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在演练过程中,指挥机构、救援队伍、社会公众要全方位参与,协同进行,检验并完善联动机制。对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达到落实完善预案,提高实战能力目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物资充沛。加强应急管理履行职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党政办:负责编制西区总体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相关工作。协调各单位、部门有关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办:负责应急人员的培训,将应急管理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计划,通过邀请知名应急管理专家作辅导报告,组织应急管理业务骨干考察学习,提高机关人员特别是应急组织机构成员的应急管理能力。
宣传办: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工作,通过编发应急宣传手册、举办应急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宣传应急的预防、避险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负责组织、指导突发事故应急的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
财政所:草拟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的投入方案,不断提高我区应急技术和人力、财力、物力等装备水平,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和经费,提供应有的物质保障,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武装部:建立武警、预备役民兵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农办:加强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农业生产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发展。
三产办:负责组织对发生在生产加工环节的重大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嫌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可疑产品、食品及其生产加工场所,并将有关结果和问题产品的流向及时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的管治,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采取有限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治安。
信访办: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应急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以及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及时公开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的安排,增强工作透明度。
司法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依据相关司法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紧急突发事件,保护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依据,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城管办、执法所:相互配合,设立应急分队,一旦发生任何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形态、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环境事故,要立即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安监分局: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消防安全防范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建立消防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加大对各社区、辖区企业的消防器械检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进行排查。
经贸办(外经办)切实抓好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规模以上企业编制应急预案。
教科文卫办:协助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制应急预案。西区教办负责协助医院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团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公安分局: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环保所: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风险防范体系,预防、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对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重点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工商分局:制定可行的商业、服务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严肃对待,科学防范,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维护产品流通市场正常秩序。
劳动保障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职能,做好我区突发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按要求组织应急人员预案演练、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供电公司:实行专人值班,备好抢修车辆、应急物资,做好电力故障的抢修准备。加固输电线路杆,加强监视。密切关注电力设备的运行状况,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科学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应对可能出现的电荒,确保电力有序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西区医院: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依法开展药品流通环节造成的突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水利所:做好供水系统应急工作,及时、有序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设置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安排人员值班,负责接收、传递管网爆漏信息。在突发事故的应急供水期,要调度供水,按实际及时、准确地调整供水,并向停水用户做好咨询解释工作。负责水情旱情预报、监测,调度防洪抗旱工程,督促修复水毁工程。
畜牧兽医站:负责指导动物防疫工作,督导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指导事故应急和恢复服务工作。
交通运输分局、城区交警一中队:负责研制应急处置交通突发事件、紧急运输保障措施;建立应急保障和防备体系,全面提高交通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调配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急需的大宗物资、设备等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物资运输的应急行动。组织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
七、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八、应急流程
1、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1小时内需向区、市有关领导及市应急办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2、事件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措施
由区办事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采取相关措施,调动人力、财力、物力,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应急工作的进行。
4、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区办事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布予以撤销,并及时总结,相关部门要将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处置结果和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党政办备案。
 、保障机制
1、指挥保障
各专项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关预案,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2、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各部门、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信息沟通保障。
3、应急队伍保障
设立紧急救援队、专业救灾队伍、抢险队、技术队、后勤队、治安巡逻队、交通运输队、卫生救护队、供电队、物资供应队、后备队伍等应急保障队伍。各应急队伍要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确保紧急救援队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4、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车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食品储备和维护工作;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完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
5、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急救保障措施;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防疫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工作;加强医疗队伍建设;建立医护急救资源动态数据库。
6、经费保障
加强对应急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逐步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人防设备设施,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供服务和保障;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动态数据库,充分掌握地址、面积、可容纳人数等资料。
8、交通运输、水电设施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提供快速、顺畅的公路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保障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9、宣传保障
利用各种媒体和基层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宣传、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断增强公众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10、演练保障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培训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机制和协调、处置程序,评价应急保障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预案,增强实战能力。组织演练的单位需于演练前20天将组织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十、附则
预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