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东区在司法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人员由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区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区聘任的常年法律顾问兼任。其宗旨是“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主要任务是依法为群众遇到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种突出矛盾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的道路。具体服务内容是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调解纠纷等非诉讼领域的法律援助事务,负责对援助申请人提交的诉讼援助申请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和报市法律援助处审查受理,负责本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或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东区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