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四项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出租屋管理架构。成立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综合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外来人口出租屋的登记、走访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外来人口租屋治安检查。二是配强出租屋管理队伍。各派出所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由一名所领导负责,并配置一名民警负责外来人口出租屋管理。社区居委会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综合管理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的治保主任负责,每250名暂住人员配备1名户管员。三是实行出租屋分类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根据治安状况将出租屋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放心类,主要是厂企宿舍,由派出所、辖区治保会定期对其管理进行督促指导。第二类为规范类,主要是村、集体的出租公寓,大型私人出租屋(入住人员30人以上),主要实行旅业式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在出租屋主要入口设立管理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安装闭路电视,实行登记验证、值班巡逻、情况报告、通缉通报查对等制度,并为承租人代办暂住证,实行交换册制度。第三类为严管类,主要是私人零散的出租屋,按放心户、一般户、问题户三个等级实行管理,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逐步淘汰治安问题多、消防功能差的出租屋。四是落实管理保障措施。实行社区一把手负责制,将外来人口出租屋各项管理指标列为社区居委会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相关人员经济收入、职务升降挂钩。强化责任,严格奖惩。明确镇综治办、公安分局、各社区居委会、各派出所、辖区驻片民警及户管员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对出租屋主教育,对违规、违法的出租屋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外来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的宣传教育。对村、集体大型出租公寓实行旅业式管理,各社区居委会根据出租屋分布,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对连片出租屋实行封闭式小区管理。 (小榄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