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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镇明确化解农村债务新思路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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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镇树立“减负就是增收、化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通过发展集体经济、降息停息、拍卖闲置资产、盘活闲置土地、依法清收债权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一是加强领导,加大化解债务力度。成立化解村级债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各方关系,加大化解村级债务力度。对村级债务进行核实登记,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对群众集资进行清理,实现本息分离,停计利息,不准利息转本金,对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根据各村实际灵活处理。把化债工作作为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对化债措施不力,任期内村级债务不减反增的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二是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各村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高效农业,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村集体化债能力。三是加大村级债权的清收力度,偿还部分债务。对村级债权的清收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对农户拖欠的上缴款,通过宣传说服教育,促其主动偿还或协商制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对个别“钉子户”,运用法律手段强行清收;对确实无法回收的,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进行冲帐;对厂房、商铺租金和土地出让金等,根据合同规定依法进行追收: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债权人、债务人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债务、债权转结,相互置换,冲销集体负债额度。四是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在化解村级债务中,市、镇两级政府应从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出发,在资金、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由市镇按比例共同出资成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基金,用于化解村级债务拨款或作为化解债务的启动资金。结合“十百千万”工程,由市部委办局与债务较重的村对口扶持。由市镇有关部门牵头,与金融部门协商,放宽还贷的条件限制,争取金融部门对化解村级债务的特殊政策支持。五是以土地、厂房等资产物业抵顶,减轻债务负担。浪网、东胜、接源村都以盘活闲置资产物业等措施,由所得收入偿债,减轻偿还债务压力。纯农业村可采取盘活村内“五边地”的方式,把鱼塘、果树等公开发包,增加集体收入。六、加强村级债务的综合治理,在源头上减少村级债务形成。各村在发展经济以及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公益事业时,从实际出发,多考虑市场因素和自身承受能力,不能为出政绩而搞形象工程,或脱离实际,好心办坏事,增加村级债务负担。以当前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为契机,选好配强班子,增强发展村级经济的能力。实行“两委”交叉任职、村队交叉任职,减少村队干部,减少人员支出。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规范村级财务运作,大力推行村务、财务公开,涉及全村的重大开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实施。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力度,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离任审计制度。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原则,市镇两级逐步增加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加大对农桥农路、医疗、教育、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减轻村级配套资金投入,防止产生新债。七、化解债务要与维护农村稳定,减轻村级负担,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相结合。偿还债务时,坚持“先群众集资后银行贷款、先还本后付息、先个人后单位、先村内后村外、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原则,杜绝借新债还旧债现象。 (民众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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