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精神,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形成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新格局。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两个适宜"城市与和谐中山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农村"三化",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乡统筹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
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提升工业化水平
(一)推进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按照优化一产,提升二产,加快三产的发展思路,推进城乡产业联动,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二三产业对一产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依托国家级产业基地和镇区特色产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强产业集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向信息化、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转变。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形成龙头企业并带动整体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全面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二)实施组团发展战略,加快产业布局调整。按照组团发展规划促进产业集聚,推进东部组团发展,实行火炬开发区与南朗镇资源整合,高起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重型化工业和清洁能源产业,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带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西北组团特色产业优势,做大做强以五金、灯饰、电子音响、家用电器为主的新型制造业基地,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南部组团产业配套环境,增强承载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能力。加快中部组团商贸、物流、信息、金融、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城市中心区服务功能。
(三)发展壮大镇村经济,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特色产业为核心,加快产业聚集,做大做强镇区经济,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发展旅游、商贸和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扩大城镇就业空间,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大力推进镇村工业进园入区,新批工业项目一律进园入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发展风险低、收益稳的村级物业经济。加大对后进镇区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部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超过100万元。
二、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化水平
一是加快市域总体规划修编,优化空间布局。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市域总体规划和组团发展要求,修编各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镇村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加快组团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组团发展的引领和调控作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城镇中心区与农村社区、产业园区与农业基地、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明确功能分区,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中心城区、镇中心区、中心村层次分明的发展格局。增强城镇中心区承接农民转移能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居住向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转移,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城市化水平。二是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用事业发展。实行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盘棋,加快组团之间及组团内部基础设施的衔接。推动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向农村延伸,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宽带信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网络。加强农村集中供水系统建设,确保饮水安全。三是推进"城中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提高城乡建设水平。完善配套政策,对纳入城区和镇中心区规划的农村加快改为社区居委会,鼓励有条件镇区推进"村改居"工作。加大市政建设投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制定相关政策,以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为重点,推进"中心村"建设。暂停农村单家独户宅基地审批,统一规划建设农民居住小区,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现有村办工业向产业园区搬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社区环境整治,实现布局优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服务强化。加大内河整治力度,实现江河整治目标。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发展水平
(一)发展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壮大水产、蔬果、花卉、畜牧、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流通加工六大主导产业。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鼓励和扶持各镇区争创农业名牌产品,加大原产地产品保护力度,增强农业内涵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增值率。
(二)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一轮农村"五项工程",由市镇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内河涌整治、农桥农路建设、低产鱼塘整治、森林改造和"四旁"绿化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依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土地产出率。加快推广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按照"五化"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农业产业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示范区。
(三)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在产品开发、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出口。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单位、外商联合,做大做强。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支持企业和农民创办新型农业协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加强农业科技和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科技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和适用新技术,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技,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市科技专项资金要优先安排支持农业科技进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研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加快网络进村入户,实现与国内各涉农部门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快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验检测、储运、加工、配送等功能。培育和扶持农民产销合作组织和流通中介组织,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活跃农产品流通。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和市场营销方式。
(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面推广农产品进入市场检验检测,加强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镇区农产品检测站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室,开展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测。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标识条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