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争取实现“镇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社区)无政策外出生”的目标,经研究,同意实施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制定的《西区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07年2月13日
西区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
为逐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与补救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女方属西区户籍(或男方属西区户籍,女方属市外户籍且常住我区)的育龄夫妇,超生人员不属奖励和补助对象。
二、自觉按时落实上环节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50元。
三、自觉按时落实结扎措施的,一次性奖励500元;结扎术后复孕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
四、政策外怀孕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五、农村户籍符合生育二孩主动放弃二孩指标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六、经市计划生育医疗鉴定小组鉴定为术后并发症的,在并发症未治愈期间每月给予补助250元。
七、若发现领取奖励后再违反计划生育的,将给予从重处罚,并收回全部奖励金额。
八、本办法由2007年1月起执行,由区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