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府〔2008〕1号
印发三角镇2008年村级干部岗位责任制
工作报酬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三角镇2008年村级干部岗位责任制工作报酬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日
三角镇2008年村级干部岗位责任制
工作报酬实施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村级干部的收入分配行为,完善村级干部报酬激励与考核约束机制,确保本镇各村常规、重点、创新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市委有关规范村级干部工作报酬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计发办法
(一)基本工资。
每人每月平均为1900元(分为固定工资部分和浮动工资部分)。
固定工资。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全年15600元。
浮动工资(即岗位任务)。每人每月平均约650元,全年7800元(加分部分按应计分的平均值另行计算)。年终根据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经实绩考核后确定浮动工资。具体按常规、重点、创新工作考核实绩,量化为百分制如下:
1、常规工作部分占52分:
(1)做好防疫工作。各村配备一名专职畜保员,完成年度动植物防疫工作任务,没有出现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计2分。
(2)做好年度水利及河涌卫生保洁工作。完成水利部门下达的内河整治及卫生保洁任务的,计4分。
(3)以村为单位,乡村道路、河涌两旁等按标准绿化,年终经验收使镇被评为市先进镇的,计2分(如属某个村影响考核的,就取消这项的计分)。
(4)经营和管理好原有物业,计1分;发展村级物业,年内用自有资金建造物业每3000平方米,并能减除成本后产生利润的,计1分。
(5)每新增一个村办工业、农业企业项目(每个新增项目必须签订合同,并在经管办鉴证备案,且当年有协办费收入才能计算),投资额200—500万元的,计3分;投资额501—1000万元的,计4分;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计6分。
(6)村办企业年纯利润收入每20万元(厂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减除4元后才作利润计算),计2分。
(7)搞好党支部创争活动和文明村建设。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达到规定,评比总分85—94分的计2分,95分以上计3分;精神文明建设达到规定,评比总分85—94分的计2分,95分以上计3分。
(8)按时兑现当年承包合同款,兑现率95%以上的,计3分,每降1%扣0.5分;达100%的计4分。大力追收历史欠款,两年以上应收款在200万元以下回收率达10%、200—500万元回收率达30%、500万元以上回收率达50%的,计4分,每降1%扣0.5分。一年以上新增应收款在200万元以下回收率达80%、200—500万元回收率达70%、500万元以上回收率达60%的,计4分,每降1%扣0.5分。
(9)搞好创建卫生村活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并被评为市级以上达标村的,计1分。
(10)广泛宣传《献血法》,村党员干部带头献血,完成当年献血指标的,计1分。
(11)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无违反镇政府制定的农村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村社财务按时上墙公布、财务审批制度的执行、均衡清还群众集资款、项目公开投标等),计2分;每违反一项规定每次扣1分。
(12)坚持“一事一议”和民主议事制度。经济社对凡涉及群众利益性问题和投资事项都经家长签名同意,农村土地转发包都按规划所审批年限发包的,计2分。
(1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冬季征兵任务的,计4分。
(14)落实殡葬管理各项目标责任的,计2分。
(15)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各项管理措施,出租屋登记率达100%,流动人口暂住证、就业证办证率达95%以上的,计3分,每降1%分别扣0.5分。
(16)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完成“两个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的,计2分。
2、重点工作部分占48分:
(1)在2007年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及实施村一级核算工作。发动村民确认加入股份制,全村完成目标任务,签名率达90%以上(包括已征地农户),计5分。每降5%扣1分,低于80%不计分;以社为单位实施股份制,成立机构和发放股权证达95%以上的,计5分,每降5%扣1分;征得股民签名确认跨2009年承包期限的,每1000亩加计3分;实施村一级核算的,加计5分。
(2)推广农业园区产业化发展路子。按标准化生产要求,每建立一个连片面积达200亩以上的农业种养现代化示范小区(含续期后重新整治的基地),计2分,最多计至8分。
(3)完成镇政府下达的2008年计划生育指标包干任务和计划生育率达94%以上的,计10分。在完成计划生育指标包干任务和计划生育率94%的基础上,计划生育率每增一个百分点,加计2分,计划生育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超生一个小孩,再扣1.5分。
(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计3分。
(5)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犯罪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含暂住人口),计5分。
(6)切实加强农村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及时化解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农村稳定:
本年度无上访的,计8分。如有村民5人以上到镇、市上访的,每发生一宗,分别扣5分、6分;村民5人以上到省级以上上访的,每发生一宗,扣8分。
把影响本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每解决一宗加计2分。
在本村辖区内如发生农民集体上访事件的村,不得参加镇有关奖项的评选。
(7)想方设法解决好农村劳动力出路问题,解决人数占劳动力比例达50%的,计2分;解决零就业家庭的,每户加0.1分;解决低保和困难户劳动力就业的,每户加计0.5分。
3、创新工作部分(加分部分):
(1)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市的标准要求全面完成的,加计10分,未全面完成的,按已完成比例计加分。
(2)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计6分。其中:
有固定教育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科普、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科技卫生等常识,一年专题宣传不少于4期的,加计2分。
积极开展助困助学、敬老助残、帮教边缘青少年等活动,倡导家庭和睦、邻里友爱、敬老爱幼、文明礼貌、科学文明的社会风尚,群众评价良好的,加计2分。
开展和谐村、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成绩显著的,加计2分。
(3)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加计2分。其中:
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举办2次以上较大规模的集体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加计1分。
加强群众文艺组织建设,每组建一支文化队伍并有1-2场公开性表演的,加计1分。
(4)积极协助环保专业镇的建设工作。以村为单位成立环污巡查队,对环境污染做好监督工作,确保辖区内企业无超标排放污染物现象,废水、废气、噪音得到有效治理,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加计2 分。
(5)贫困户脱贫工作。以村为单位,贫困户脱贫在10%以上的,排列1-2名的加计6分,排列3-4名的加计4分,余下的加计2分,但低于3户的不给分。
(二)工作责任奖(镇负责发给部分)。
平均每人每月约1000元,全年约12000元,年终按照村干部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经实绩考核后确定工作责任奖。分别按常规、重点、创新工作考核实绩,具体量化百分制如下:
1、常规工作部分占48分:
(1)村2008年农业产值比2007年农业产值增8%以上的,计3分。
(2)做好防疫工作。村配备一名专职畜保员,完成年度动植物防疫工作任务,没有出现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计2分。
(3)做好年度水利及河涌卫生保洁工作。完成水利部门下达的内河整治及卫生保洁任务,计4分。
(4)以村为单位,村道路、河涌旁按标准种上树木绿化,年终经验收使镇被评为市先进镇的,计2分。
(5)村办企业产值超2亿元,计2分。
(6)每新引进一个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项目(包括农业企业项目),计3分。
(7)广泛宣传《献血法》,村党员干部带头无偿献血,完成当年镇提出的献血指标的,计1分。
(8)搞好党支部争创活动和文明村建设。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达到规定,评分85—94分的,计2分,评分95分以上的,计3分;精神文明建设达到规定,评分85—94分的,计2分,95分以上的,计3分。
(9)按时兑现当年承包款,兑现率达95%以上的,计3分,每降1%扣0.5分,达100%的计4分。大力追收历史欠款,两年以上应收款在200万元以下回收率达10%、200—500万元回收率达30%、500万元以上回收率达50%的,计4分,每降1%扣0.5分。一年以上新增应收款在200万元以下回收率80%,200—500万元回收率达70%,500万元以上回收率达60%的,计4分,每降1%扣0.5分。
(10)加强农村合同管理,凡产生收支的项目不论总额多少,都要签订合同。标的超3000元以上,100%到经管办鉴证合同的,计2分;如不签订合同或不鉴证(包括由于无公开招标、无办理有关规定的手续及违反政策,经管办不作办理鉴证的合同),每宗扣1分。
(11)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工作。无违反农村各项管理制度的,计2分。
(1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冬季征兵任务,计4分。
(13)落实殡葬管理各项目标责任的,计2分。
(14) 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各项管理措施,出租屋登记率达100%、流动人口暂住证、就业证办证率达95%以上计3分,每降1%分别扣0.5分。
(15)加强和落实老人协会和残疾人协会建设,并积极开展工作的,计1分,不开展工作的扣0.5分。
(16)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完成“两个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的,计2分。
2、重点工作部分占52分:
(1)在2007年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及实施村一级核算工作。发动村民确认加入股份制,全村完成目标任务,签名率达90%以上(包括已征地农户),计5分。每低5%扣1分,低于80%不计分;以社为单位实施股份制、成立机构和发放股权证达95%以上的计5分,每降5%扣1分;征得股民签名确认跨2009年承包期限的每1000亩加计3分;实施村一级核算的加计5分。
(2)推广农业园区产业化发展的路子,按标准化生产要求,每建立一个连片面积达200亩以上的农业种养现代化示范小区(含续期后重新整治的基地),计2分,最多计至8分。
(3)完成镇下达的2008年计划生育指标包干任务和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的,计10分。在完成计划生育指标包干任务和计划生育率95%的基础上,计划生育率每增一个百分点,加计2分;计划生育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超生一个小孩,再扣1.5分。
(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计5分。
(5)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犯罪率在万分之五以下的(含暂住人口),计5分。
(6)完善村级法律服务室建设,并积极开展工作的,计1分,如不开展工作的,扣0.5分。
(7) 确保维护社会稳定,本年度无到镇、市、省及以上上访的,计8分。
(8)想方设法解决好农村劳动力及退役士兵就业问题,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占劳动力比例达50%的,计2分;解决零就业家庭每户加0.1分;解决低保和困难户劳动力就业的每户加计0.5分;积极配合市、镇,做好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的,计1分。
(9)积极搞好村容整洁工作。对环境污染严重的、村民意见大的地方进行整治的,计2分。
3、创新工作部分(加分部分):
(1)新农村建设工作,加计8分。其中:
制定近期、中期、远期总体规划方案的,加计3分。
根据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加计5分。
(2)实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市要求全面完成的,加计10分;未全面完成的,按已完成比例计加分。
(3)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发展片长为党员,覆盖率达30%以上的,加计2分;超30%以上的,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计1分。
(4)加强党员、村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能够通过家访、接待群众等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并积极化解反映问题的,加计2分。
(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计6分。其中:
有固定教育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科普、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科技卫生等常识,一年专题宣传不少于4期,加计2分。
积极开展助困助学、敬老助残、帮教边缘青少年等活动,倡导家庭和睦、邻里友爱、敬老爱幼、文明礼貌、科学文明的社会风尚,群众评价良好的,加计2分。
开展和谐村、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成绩显著的,加计2分。
(6)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加计2分。其中
村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举办2次以上较大规模的集体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加计1分。
加强群众文艺组织建设,每组建一支文化队伍并有1-2场公开性表演的,加计1分。
(7)积极协助环保专业镇的建设工作。辖区内企业无超标排放污染物现象,废水、废气、噪音得到有效治理,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加计2 分。
(8)贫困户脱贫工作。以村为单位,贫困户脱贫在10%以上,排列1-2名的加计6分,排列3-4名的加计4分,余下的加计2分,但低于3户的不给分。
(三)集体经济发展利润提成奖(本村负责发给部分)。
1、企业净利润提成奖(包括农业发包净利润)。村办企业净利润先提留50%作折旧及积累,余下部分提成12%作村干部奖金(土地转让补偿和退税款不计入企业利润)。项目及净利润计提标准如下:
(1)2004年之前建造的混凝土厂房,按每月每平方米出租价格扣除4元,旧屋改建以及星铁棚厂房的厂房,按每月每平方米出租价格扣除3元后余下部分;
(2)2005年后村自有资金建造的厂房,按每月每平方米出租的价格扣除6元后(利用群众地值款建造的厂房减除成本后再分配)余下部分;
(3)建造的商住楼年租金收入减除当年成本后余下部分;
(4)代经济社和群众发包土地及其他经营性的收入减除实际支出成本后余下部分。
年终应收承包款、厂房租金、管理费收不到这部分金额,按欠收金额的3%在企业利润奖金中抵扣。
2、年终收益分配纯利润提成奖(当年实际总收入减总支出的节余数)。以村为单位,按年终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统筹收入、提留收入、土地转让收入不计入内)减除经营支出、发包支出、管理费用(含固定资产折旧费、干部报酬、伙食业务费、办公费、补贴等)、其他支出(利息)、福利事业费支出等,结算出当年的纯利润,在纯利润中提成20%作村干部奖金(该项最高限额封顶奖金每人为15000元)。
以上基本工资、岗位责任奖、利润提成奖根据村两委干部担任的岗位职务分为三个等级(即两委正职为一级,副职为二级,委员为三级,基本工资副职与正职的级差为20%,委员与副职的级差为15%, 岗位责任奖、利润提成奖按级差10%。)。交叉任职的可选择领取较高级别工资,不得领取双重工资。
(四)补贴。
1、职务补贴。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4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300元;委员每人每月200元。
2、慰问金。在村委会各项经费开支能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有经济条件的村两委干部节日慰问金及慰问物品,每人全年不得超过1000元(指中秋、春节各不得超500元),超出支出的,按私分处理。
二、其他人员工作报酬计发办法
村民小组长(社长或片长)、妇委、治安队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励办法要按照各村实际、规模和其工作量大小于年初制定,并报镇经管办审批后才能实施(凡兼职的不得领取双重工资及奖金)。
三、工作报酬管理。
(一)村干部补贴按月计发,固定工资可按月或年度计发,其余在年终结算后支付。
(二)村干部报酬应在当年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不能够透支或借债支付干部工资。村干部按规定领取报酬,不得再另立名目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其他报酬收入。
(三)村干部应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凡出现挪用公款、贪污等违法现象或受上级纪律处分的,取消本人当年奖金。
(四)上年度村干部报酬的实际执行结果和本年度村干部报酬方案,必须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在村务公布栏上公布。
主题词:农村工作 工作报酬△ 办法 通知
抄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三角镇党政办公室 2008年1月10日印发
(共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