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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中山市环境质量报告
信息来源:环保局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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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中山市环境质量报告
目 录
一、环境监测工作概况 1
(一)污染源 1
(二)城市空气 1
(三)水环境 2
(四)城市噪声 3
二、环境质量 4
(一)污染源 4
1、工业废气污染源 4
2、工业废水污染源 7
(二)城市空气 7
1、二氧化硫 7
2、二氧化氮 10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10
4、降尘 10
5、城市降水 14
(三)水环境 14
1、饮用水 14
2、江、河水系 19
3、近岸海域 27
(四)城市噪声 27
1、区域环境噪声 27
2、道路交通噪声 29
3、功能区噪声 30
三、结论 31

一、环境监测工作概况
(一)污染源
2003年我市开展了针对污染源排污的监测。根据排污单位的行业特点、排放污染物的数量、类别以及环境管理的需要,确定了污染源监测的频次和项目。
污染源排污的监测频次为废气每年监测一次;废水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四次。
燃烧废气的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和林格曼黑度;工艺废气的监测项目则根据其工艺而定。废水的监测项目为:pH值、色度、氟化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六价铬、重金属、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动植物油等。
(二)城市空气
2003年我市例行城市空气监测,并继续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除每天将日报上报广东省环境监测站,还固定在电视与报纸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空气污染指数。经论证与批准,2003年的空气监测点位增加了紫马岭公园,纳入统计范围。全部监测点位为:中心城区、工业区、长江旅游区(对照点)、紫马岭公园。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降尘。前三个项目的监测采用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全年连续自动监测。
降尘监测点位不变,为:中心城区、工业区、长江旅游区(对照点)。采用全年连续人工采样,每月截样一次(间隔28-32天),实验室分析。
降水监测是逢雨必测,分析项目有降雨量、pH值、电导率、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氯离子、氟离子、氨离子、钠离子、钾离子、镁离子、钙离子共十二项。
(三)水环境
2003年我市开展了地表水采样监测,监测频次为:江河断面(包括跨市交界断面)逢单月上旬采样一次,全年共采样六次,潮汐河流每次采集当天涨潮和退潮水样分别测定,其中横栏六沙断面属广东省江河水质月报发布范围,故每月监测一次;饮用水每月采样监测一次。
江河水的必测项目有: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总磷、铜、锌、氟化物、硒、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氰化物、砷、总汞、六价铬、铅、镉、石油类共二十三项。水质评价分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石岐河执行Ⅳ类标准,横门水道执行Ⅲ类标准,小榄水道、鸡鸦水道和磨刀门水道均执行Ⅱ类标准。
饮用水的监测项目与2002年相比有所改变,监测项目共有二十七个,其中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氨氮共十个项目每月监测,其余的硫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六价铬、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硫化物共十七个项目每年1月和7月各监测一次,全年监测两次。对一年监测两次的项目,凡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则须每月监测一次。2003年本市无超过Ⅲ类标准的项目。
本年度开展了珠江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我市仍然负责两个监测点位,分别是72#的内伶仃岛北湾和86#的大茅东一公里。全年采样监测三次,分别于3月、7月和10月进行。监测项目有水温、盐度、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硅酸盐、悬浮物、石油类、汞、铜、铅、镉、砷、无机氮、大肠菌群和生化需氧量共二十项。近岸海域水质评价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Ⅱ类水质标准。
(四)城市噪声
2003年我市分别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每年监测一次;城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四次。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在城区范围内共布设245个网格,监测面积25.09平方公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共布设81个点,监测路段长66.83公里;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经优化后,从2002年的8个点改成5个点,4类区同步记录车流量。



















二、环境质量
(一)污染源
据市环保局对全市358家主要企业进行的环境统计表明,2003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703552万立方米,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998.7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0.25万吨。2003年中山市各行业废气、废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见表2–1–1。
1、工业废气污染源
2003年中山市工业废气排放量的主要污染物见表2–1–2。污染物中以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最大,其次是烟尘和粉尘。中山市废气总等标污染负荷为153761,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的污染负荷比分别为93.3%、5.8%和0.9%,其中二氧化硫是我市工业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
表2–1–2 2003年中山市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表
项目 二氧化硫 烟尘 粉尘 合计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21529.86 2672.08 396.56 24598.5

等标污染负荷 143532 8907 1322 153761
污染负荷比(%) 93.3 5.8 0.9 100
污染负荷排名 1 2 3 --



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排在全市前10名的企业见表2–1–3。这十家废气重点污染企业的废气排放总量为915571万立方米,累计等标污染负荷为90476,占全市参加统计企业总等标污染负荷的58.8%。2003年我市工业废气重点污染源主要分布在造纸、电力、食品、纺织等行业。






















































2、工业废水污染源
2003年中山市工业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2–1–4。
污染企业废水的等标污染负荷排在全市前十名的企业见表2–1–5。十家企业全年共排放生产废水2809.7万吨,总等标污染负荷382,占全市总等标污染负荷的39.5%。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主要分布在纺织、线路板、食品等行业。
表2–1–4 2003年中山市废水污染状况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吨/年) 等标污染负荷 污染负荷比(%) 污染负荷排名
氨氮 260.42 521 52.8 1
化学需氧量 3594.54 359 36.4 2
挥发酚 0.39 39 4.0 3
六价铬 1.27 25 2.5 4
石油类 8.65 17 1.7 5
氰化物 1.26 13 1.3 6
镉 0.09 9 1.0 7
铅 0.35 3
0.3 8
合 计 3866.97 986 100 --
(二)城市空气
2003年我市空气质量评价采用经修改后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即二氧化硫采用0.06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0.10毫克/立方米。降尘采用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30天进行评价。
1、二氧化硫
2003年中山市城区二氧化硫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2–1。本年度中山市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30毫克/立方米,较去年(0.038毫克/立方米)有所下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全市二氧化硫日均




















































值范围在0.002–0.129毫克/立方米之间,最高值出现在紫马岭公园第四季度,全年日均值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全年统计中,二氧化硫浓度以一、四季度较高,二、三季度较低。
2、二氧化氮
2003年中山市城区二氧化氮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2–2。2003年中山市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38毫克/立方米,较去年(0.035毫克/立方米)略有上升,但仍达到一级标准,质量优。全市二氧化氮日均值范围在0.001–0.131毫克/立方米之间,最高值出现在紫马岭公园第四季度,全年日均值超标率为0.1%。全年统计中,二氧化氮浓度以一、四季度较高,二、三季度较低,变化规律与二氧化硫相似。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03年中山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2–3。2003年中山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61毫克/立方米,较去年(0.057毫克/立方米)略有上升,升幅为7%,达到二级标准,质量良好。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范围在0.011–0.174毫克/立方米之间,最高值出现在工业区第四季度,全年日均值超标率为0.3%。全年统计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以一、四季度较高,二、三季度较低,变化规律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相似。
4、降尘
2003年中山市城区降尘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2–4。2003年中山市降尘年均值为4.35吨/平方公里•30天,较去年(4.27吨/平方公里•30天)上升1.9%,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30天),空气质量良好。全市降尘月均值在3.60–4.91吨/平方公里•30天范围之间,全年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全年统计中,降尘浓度以第三、四季度较高,一、二季度较低。
















































































2003年各季度空气综合污染指数见表2–2–5,污染物构成见表2–2–6,年度变化见表2–2–7。
2003年中山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2.13,较去年下降了0.04,空气质量较去年略有好转。全年统计中以第一、第四季度污染较为严重,第二、第三季度较轻,其污染指数分别为:P第四季度(2.88)> P第一季度(2.45)> P第二季度(1.67)> P第三季度(1.54)。本年度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其次是降尘,其污染分指数分别为:P PM10(0.61)> P降尘(0.54)> P S02(0.50)> PN02(0.48)。与去年相比,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降尘的年均值略有上升,上升值分别为0.003毫克/立方米、0.004毫克/立方米和0.08吨/平方公里•30天;二氧化硫较去年下降了0.008毫克/立方米。
5、城市降水
2003年降水质量状况统计结果见表2–2–8。2003年共采集降水样品
80个,其中酸雨样品20个,实测降水量3507.7毫米,其中酸雨量占总雨量的20%。降水pH范围在5.02–6.50之间,全年降水pH均值5.71,高于5.6的酸雨界限,比去年上升了0.19个pH单位。酸雨pH均值为5.37,比去年上升了0.08个pH单位;酸雨频率25%,比去年下降了18.4个百分点。降水中的阴离子以硫酸根离子浓度最高,为5.22毫克/升;硝酸根次之,为3.93毫克/升。
(三) 水环境
1、饮用水
我市饮用水源地包括全禄水厂和马大丰水厂,其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003年中山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统计见表2-3-1。统计结果表明,2003
年度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各监测因子达标率均为100%。
























































































与2002年相比,综合污染指数均值略有上升,全禄水厂上升0.01个单位,马大丰水厂上升0.02个单位。其中石油类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污染分担率均有大幅度上升,全禄水厂的石油类上升了10.9个百分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上升了6.8个百分点;马大丰水厂的石油类上升了10.1个百分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上升了4.8个百分点。上述两个项目的年均值虽无超标,但应引起注意。
2、江、河水系
本年度全市参加评价的河流共有五条,水质评价分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石岐河执行Ⅳ类标准,横门水道执行Ⅲ类标准,小榄水道、鸡鸦水道和磨刀门水道均执行Ⅱ类标准。
2003年中山市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统计见表2-3-2至表2-3-6,各河流水质评价见表2-3-7,年际变化见表2-3-8。
2003年全市各主要水道总体水质保持良好,石岐河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磨刀门水道和横门水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石岐河监测值出现超标的项目为溶解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无年均值超标项目;小榄水道监测值出现超标的项目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铅和化学需氧量,无年均值超标项目;磨刀门水道监测值出现超标的项目为溶解氧和硫化物,无年均值超标项目。鸡鸦水道和横门水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无出现超标项目。主要河流水质评价表的统计结果表明,五条河流污染分担率最高的均为石油类,其次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生化需氧量。说明上述三个项目为各条河流的主要污染物。将2002年统计指标转化成与2003年一致后,根据综合污染指数均值的对比,石岐河相比2002年水质有所下降,其余四条河流情况与去年相当。

























































































































































































3、近岸海域
本年度近岸海域监测包括内伶仃岛北湾(72#点)和大茅东1公里处(86#点)两个点位。其水质评价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Ⅱ类标准。
2003年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统计结果见表2-3-9。统计结果表明,2003年近岸海域水质为超Ⅳ类水质,其中出现超标的项目是无机氮、大肠菌群、pH值、石油类、铅和活性磷酸盐,定类项目为无机氮。污染物按分担率排名前五名是: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大肠菌群、铅。这五项污染物的污染分担率累计占总体的89.8%。根据综合污染指数均值比较,72#点(1.13)相比2002年(3.08)下降了1.95个单位,86#点(2.04)相比2002年(1.76)则上升了0.28个单位。总体(1.53)比2002年(2.42)下降了0.89个单位。原因是相比2002年污染较严重的项目如铅、无机氮、镉、大肠菌群等的浓度本年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较为显著的为铅与无机氮。
(四)城市噪声
2003年城市噪声评价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其中区域环境噪声执行1类昼间标准(55分贝);交通噪声执行4类昼间标准(70分贝);24小时功能区噪声分别执行各功能区类别的昼间、夜间标准(即1类区执行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执行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区执行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类区执行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1、区域环境噪声
2003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全市共布设245个监测点,总覆盖面积为25.09平方公里。全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4.6分贝,比2002年下降了0.2分贝,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1类区昼间标准。
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分布见表2–4–1。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见表2–4–2。由表2–4–2可见,影响我市区域环境噪声的噪声源主要


























是生活和交通声源,分别占65.3%和24.1%,声级较大的是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其等效声级分别是58.5分贝、55.0分贝。
表2–4–1 区域环境噪声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面积分布状况
项 目 声级范围dB(A)
41–46 46–51 51–56 56–61 61–66 66–71 71–76
覆盖面积(km2) 0.41 5.32 9.63 7.68 1.64 0.41 0
占网格面积的百分比(%) 1.6 21.2 38.4 30.7 6.5 1.6 0
表2–4–2 2003年中山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情况表
行政区 声源 影响测点数(个) 构成百分比(%) Leq均值
(dB(A)) 标准差
全市 交通 59 24.1 54.5 4.9
全市 工业 15 6.1 58.5 4.0
全市 施工 11 4.5 55.0 5.7
全市 生活 160 65.3 54.3 4.4
全市 合计 245 100 54.6 4.6

2、道路交通噪声
2003年道路交通噪声统计结果见表2–4–3;道路交通噪声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路段分布见表2–4–4。
表2–4–3 2003年道路交通噪声统计表
行政区 测点数(个) 总路长(公里) 平均
路宽
(米) 平均车流量(辆/小时) 等效 声级
(分贝) 测点达标率
(%) >70dB路段 Leq范围
(分贝)
路长 (公里) 占总路长的百分比 (%)
2003年全市 81 66.83 29.1 1943 68.4 75.3 16.53 24.7 63.6-73.5
2002年全市 81 66.83 29.1 2480 68.8 70.4 19.77 29.6 61.2-75.2
表2–4–4 城区道路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路段分布状况
行政区 项目 声级范围dB(A)
≤60.0 60.1-65.0 65.1-70.0 70.1-75.0 75.1-80.0 >70
2003年全市 路段长度(km) 0 4.67 45.63 16.53 0 16.53
占总路长比(%) 0 6.99 68.28 24.73 0 24.73
2002年全市 路段长度(km) 0 7.35 39.71 18.97 0.80 19.77
占总路长比(%) 0 11.01 59.41 28.38 1.20 29.58

2003年我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68.4分贝,比去年下降了0.4分贝,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4类区昼间标准。2003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控制在70.0分贝以内,超标路段长度较去年减少了3.24公里。可见我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情况比去年有所减轻。

3、功能区噪声
2003年全市功能区噪声例行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4–5。由表可见,本年度全市各类功能区的昼间等效声级均值均达到相应标准,无出现超标现象;夜间等效声级均值出现超标的有1类区和4类区,超标量分别为0.5分贝和1.2分贝。
表2–4–5 2003年中山市功能区噪声统计结果表 单位:dB(A)
季度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类区
Ld Ln Ldn Ld Ln Ldn Ld Ln Ldn Ld Ln Ldn
第一季度 47.9 45.8 52.3 52.8 49.5 56.3 58.1 55.3 61.9 63.6 57.3 65.2
第二季度 58.0 44.1 57.1 57.4 52.2 59.6 62.1 53.1 62.5 66.0 54.9 65.7
第三季度 55.8 47.9 56.6 56.9 48.6 57.6 60.2 47.8 59.5 68.3 57.6 68.1
第四季度 56.7 50.2 58.2 62.5 54.5 63.3 62.8 54.6 63.5 68.1 57.1 67.8
2003年均值 53.4 45.5 54.2 56.3 49.6 57.7 59.2 51.2 60.0 65.8 56.2 65.9
年均值超标量 -- 0.5 -- -- -- -- -- -- -- -- 1.2 --
2002年均值 52.8 45.2 53.7 57.0 49.2 57.9 60.2 52.0 60.9 63.9 58.2 65.8
年均值超标量 -- 0.2 -- -- -- -- -- -- -- -- 3.2 --
GB3096-93标准 55 45 -- 60 50 -- 65 55 -- 70 55 --

三、结论
反映2003年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的综合污染指数为2.13,较去年下降了0.04,空气质量相对去年有所好转。空气中污染项目浓度与去年相比,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降尘的年均值略有上升,二氧化硫有所下降。
全市降水与去年相比,降水pH值和酸雨pH值均有所上升,酸雨频率下降,降水质量较去年有所好转。
2003年中山市饮用水两个水源地(全禄水厂、马大丰水厂)水质均达到地表水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无超标项目。综合污染指数均值分别为0.17和0.18,较2002年略有上升。
2003年全市各主要水道总体水质保持良好,石岐河水质达到地表水GB3838-2002Ⅳ类标准。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水质状况保持良好,均能达到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
2003年近岸海域污染指数均值为1.53,较2002年下降了0.89个单位,水质为超Ⅳ类水质。其中出现超标的项目是无机氮、大肠菌群、pH值、石油类、铅和活性磷酸盐,污染分担率累计占总体的89.8%。
2003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4.6分贝,较去年下降了0.2分贝,达到1类区昼间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68.4分贝,较去年下降了0.4分贝。功能区噪声的昼间等效声级均值均达到相应标准,无出现超标现象;夜间等效声级均值出现超标的有1类区和4类区,超标量分别为0.5分贝和1.2分贝。其余测值均达到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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