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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总结好2014年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好2015年工作,以推动明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1226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以建设精品城市为目标,以城市功能完善带动转型升级,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圆满完成省、市各项目标任务,为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一、全年主要业务工作数据

 

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根据2014年中心城区城市设施建设计划,2014年我局总共承担新建、续建194项基建及市政维护项目建设工作,财政性资金年度计划投资额12.9亿元,截止至11月底,完工项目49个,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7.6亿元,年度实际支付额7亿元,年度完成投资比例59%

 

建筑业市场平稳发展。1-11月,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报建共3659,同比增长33.74%;总建筑面积3184.34万㎡,同比增长50.42%;总造价295.76亿元,同比增长28.11%。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3504宗,同比增长35.60%;总建筑面积1578.27万㎡,同比增长39.44%;总造价126.25亿元,同比增长39.44%。全市共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304项,同比减少31.06%,建筑面积165.39万㎡,工程造价496233.67万元,综合下浮率为12.25%。全市招标投标工程节约资金69365.38万元,其中,市招标工程节约资金62530.72万元。

 

房地产市场稳中回冷。20141-11月,共办理商品房预售400项,办理商品房预售面积942.41万㎡,83258套,同比分别增长35.36%35.25%;其中商品住房预售面积784.64万㎡,71519套,同比分别增长28.56%33.12%;全市新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1847.66万元;商品住房销售面积626.78万㎡,同比下降14.9%

 

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我局承担省、市下达工作目标任务30多项,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宜居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完善等方面,我局以目标为导向,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努力克服困难,抢抓项目进度,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截至1130,累计完成主干管施工70.88km,占可实施的总工程量92.1%;累计完成片区市政管施工166.8km,占总工程量94.2%;累计完成支管到户工程管道铺设施工406km,占可施工管道总工程量97.8%。此外,水循环工程、泵站工程、河涌整治工程也按进度有效推进:白石涌外排泵站已交付使用;西河涌水循环工程已完工;崩山涌—羊角涌水循环工程、崩山涌—白石涌水循环工程也已基本完工;发疯涌外排泵站正在施工;秤钩湾涌正进行招标工作;崩山涌外排泵站进入招标前期工作。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现正组织实施10座污水泵站的施工,其中5座已完工,3座还在施工,剩余的2座污水泵站正进行规划验线等前期工作。

 

岐江开启桥加固工程已于7月底完工通车。截至11月底,北外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南半幅已通车,北半幅完成85%;东华路4月动工,目前正加紧施工中,完成工程量60%。勤学路6月动工,目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翠景南路工程加紧推进,正进行路基施工中;博爱路景观路下穿隧道工程自6月进场施工以来进展顺利,已完成主体工程量30%。岐江河环境整治工程二期东明桥休闲健身公园、示范段滨水绿波项目计划12月底开标。长江路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康华路、城桂路等市政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中山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完成规划招标工作。《中山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经市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正在开展相关规划编制,预计年内完成初稿。

 

(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2014年,我市继续加大绿道网完善力度,计划新建绿道慢行道50公里,截止至1130,累计完成绿道慢行道83.82公里;加快城区公园建设和改造,彩虹绿洲公园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年内主体工程可动工建设。紫马岭公园南门片区改造4月动工,目前已完成停车场、南门广场铺装及部分绿化种植和健身广场施工,整个改造项目年内完成。中山公园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加紧进行中,正在进行中介预算复审及招标文件编制,年底发布招标信息。金字山公园已安排进行项目地形测量。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已完成16个工地远程监控视频系统的安装,基本落实监测点周围施工现场“五个100%”。

 

依法依规,推进三大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扩容)建设。南部基地工程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7%。根据市政府批准同意中心焚烧发电厂原中标人成立新项目公司的指示,重新开展了多轮项目边界技术澄清、特许权协议磋商会议,现已基本完成特许权协议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北部基地扩容项目已开展了多轮项目边界技术澄清、特许权补充协议磋商工作,已基本完成北部二期BOT扩容项目的特许权补充协议的编制工作,现由于项目公司提出申请变更签约主体,已报市政府待批。

 

推进建筑节能,目前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比例为100%,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比例为99%,新建建筑60%达《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1IB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三)宜居城乡建设方面

 

完成省市下达的创建宜居城乡目标任务。组织3个镇、24条村和17个社区申报省级宜居示范城镇、村庄和社区,目前已通过了省宜居评审组的评审和省住建厅认定,正在进行网上公示;经报市政府同意,确定2个镇被评为“中山市宜居示范城镇”,23条村庄被评为“中山市宜居示范村庄”,17个社区被评为“中山市2014年宜居社区”。

 

村容整洁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各镇区,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督促12个镇区垃圾转运系统升级改造,目前已有8个镇区完成。完成省人大组织的2014年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山市在珠三角9市中排名第二。

 

加快推进抗咸工程,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完成《中山市神湾和三乡镇取水口上移工程投融资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推进“供水一盘棋”,基本完成大涌镇、沙溪镇供水一盘棋工作。加快燃气设施建设,保障群众用气安全,东凤镇天然气应急门站建设已完成,现正办理安全评估工作;已启动门站连接管网的规划调整,正在办理《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规划(2014-2030)》的招标工作。

 

(四)住房保障方面

 

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住房保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是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00户、基本建成保障房1500套。统计至1130,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2.47亿。完成新开工保障房1568套,占年度目标任务105%;基本建成保障房1584套,占年度目标任务106%;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06户,占年度目标任务101%,提前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其他方面

 

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各类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初稿,分别是《中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山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山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中山市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完成8000万平方米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和全市6个群测群防点观测数据收集汇总。

 

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制定《市住建局职能转变方案》,做好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1、成立了局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开展,依法对全局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精简、转移、下放等,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6月我局已制定了2015年—2018年的职能转变工作计划,形成《市住建局职能转变方案》报编委办审定。方案中确定全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3项、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2项;服务类事项15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224项,其中新增56项,下放镇区处罚权共128项;明确下放镇区的行政检查事项14项。此外,我局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两个审批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推向市场改革实施方案,已于6月报市编委办,并于11月份对涉及的承接机构开展了专项培训,计划于明年按市的统一安排实施。同时,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在镇区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参照之前我局对火炬开发区、小榄镇、三乡镇简政强镇事权下放的权限,也下放翠亨新区与该三个镇区的同等管理权限,目前方案已报市委政研室。

 

2、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方案中,我局取消了施工许可中各部门前置审批事项共6项,改为登记备案,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排水接管、施工临时排水、环卫设施资料报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与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审核等7个事项在施工许可同时统一办理。重新整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中有关配套的工程竣工验收事项,把排水接管、环卫设施等监督验收整合到质量监督站的监督验收过程,由质监部门统一出具质量监督报告。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整合事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群众办事不需多个部门跑。

 

3、构建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一方面,按照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类、服务类等95个事项逐个细化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及相应的承办机构、办理时限等内容,制作了住建局“办事流程图”,列出所需的申报条件和资料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已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参照省参考模板编制了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简本及业务手册,目前我局已完成21个事项的标准化工作并报市编委办。

 

(二)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和提速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1、根据全市的部署,我局实行“审管分离”,所有“审批和服务集中”。局内行政审批类、服务类等业务统一集中到一个窗口收件一个部门办理。我局重新组建审批服务办公室,界定了业务部门和审批服务办公室的职能,业务部门负责审批业务监管及制定各类事项的办理标准,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各申请事项办理。截至10月底,基本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交接工作,共12个大项21子项的行政审批已并入审批服务办公室。

 

2、开展了项目投资建设施工报建和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建立项目并联审批联办工作机制,我局牵头制定了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施工报建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并联审批操作细则(试行),并分别制定了办事指南。在企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时,可由一个窗口同时受理前置的市消防局、市人防办、市规划局等多部门的审批资料,再把资料分发给各审批部门同时进行并联审批,我局也同时审查,最后发出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515起,我局并联审批服务人员及窗口人员已正式进驻我市行政服务中心(临时窗口),正式受理并联审批业务。

 

3、积极参与市集中审批工作。负责施工报建的科长专职负责落实集中审批决定,全程跟踪协调;业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前期阶段和施工报建前期阶段提前介入,指导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到施工报建阶段的工作流程和方案;采用“缺项受理”的审批方式,在办理过程中对资料补充,缩短申请人办理所需时间。

 

四、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一)继续做好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工作。

 

今年111月,我局各执法部门积极认真开展行政监督执法和诚信管理工作,对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诚信扣分181家、扣分次数339次,诚信加分企业54家、加分次数137次。

 

1、继续健全诚信记分标准。今年5月,我局出台了《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2014-1版),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诚信加分标准和范围,对诚信加分中涉及住建系统的奖项及颁奖机构认可范围进行明晰,明确8个部级、19个省级、7个市级奖项列入认可范围。

 

2、实施诚信系统黑名单机制。通过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工审批系统的数据对接,对诚信累计分值等级D级的、或有发生诚信办法第15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及上级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在两个系统上同时暂停企业的IC卡及投标认证钥匙的使用;此外,对不积极配合我局行业管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情形的企业,由执法部门在诚信系统上对企业的IC卡、投标认证钥匙同时或选其一暂停使用,加强部门间的联动执法。目前,已有3家因诚信分值低于60分的D级施工企业被暂停IC卡。

 

3、加强诚信管理在招标项目管理的应用。在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诚信等级应用,范本中明确诚信级别低于D级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可设定只由诚信B级或C级以上企业参加投标。此外,印发《中山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中标后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我全市招标金额为3000万元以上的及使用市财政资金的招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中山市招投标项目施工现场诚信管理系统”的人员脸谱录入设备,由跟踪系统对中标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现场主要工作人员录入,并按照《施工现场诚信分值评定表》计分标准进行自动诚信记分,企业的计分结果每个月自动发送到我局诚信管理平台统计和公布,这样形成联动惩戒机制,有效打击挂靠投标、卖标、违法转包等行为。

 

(二)加大建设行业监督执法力度。

 

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1130,全局立案案件309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248份,罚没1311万元。其中:涉嫌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案件处罚68宗,涉嫌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案件处罚159宗,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案件处罚18宗,有效地惩戒了住建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对建筑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9月开始在全市开展建筑市场动态核查工作,主要核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工程技术和工程业绩等综合指标;积极参与中山市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11月起对全市各镇在建校园工程进行了检查,对校园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是否履行法定建设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2、认真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施工过程关键环节的重点抽查和对结构实体的质量抽测,同时,抓好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结合诚信制度促使各责任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做到自律、诚信、自控。今年已组织四次全市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共抽查了198项在建工程;继续加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截止到11月底,对全市2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砂抽样84个,合格率100%;对混凝土抗压强度抽样192个,合格率98%;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合格率为100%。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整治,14次检查中利用动态扣分系统对企业及个人发出844份扣分通知书,共扣除企业和个人5039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重点监管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重点加强雨污分流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工程纠纷调处工作,协调处置了豪逸御华庭项目、东升镇力信公司等8个项目的工程纠纷问题。

 

3、作为提高设计水平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抓手,注重抓好大中型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深基坑支护设计审查等工作,1-8月完成了13项重大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查面积共141.45万㎡;完成4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5月份监督完成了44个项目深基坑支护设计审查;6月进行了一次全市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并完成了省住建厅对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加强对中标企业的跟踪执法检查,1-11月共开展4次到重点招标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招投标排查了254个项目,未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跟踪检查招标控制价备案后成果文件的质量,对编制质量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及时扣分;整理形成《中山市建设工程执行有关计价规范、计价依据等的文件汇编》,有助于计价文件的统一查找以及存在争议部分的统一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对建筑市场管理

 

1、继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推广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全面执行和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认真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并针对今年住宅质量问题投诉增多趋势,开展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调查分析,制定防治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的做法,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正式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制定了我局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做好省质量安全检查的迎检工作。

 

加强对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管桩)企业的监管,修改《中山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法》报送市法制局审查,待市法制局审查通过后,可报市政府审议;制定了《关于在中山市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已报送市政府审议。严格执行《中山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规范我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实施申报的审批制度,并对规划内5个预拌砂浆企业完成了公开招标。预计今年全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共610万立方米,全市建设工程98%使用预拌混凝土。

 

2、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今年1-11月,我市累计受监工程共1160项,面积4446.44万㎡。完成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评价499项,面积1442.17万㎡。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注册备案登记共297台,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装拆告知备案登记共2189台次;发放使用登记牌1440台次。针对空气污染严重的情况,制定了《中山市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对我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全部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取得一定成效。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强化道路洒水降尘措施,实施高密度、常态化的道路洒水降尘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3、继续完善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制度。从今年起,要求全市各镇(区)备案的100万元(含本数)至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工程(不涉及市财政资金)也必须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标志着我市建设工程全面进入电子招标投标时代;制定并颁布实施2014年版《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功能,有效避免投标人采用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建立我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要求分公司代理投标必须提供投标人总公司出具的针对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实现“一标一委托”;按照“一标一评”的方法对评标专家进行评价和考核。

 

五、抓好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营造和谐文明城市环境

 

(一)加强城市管理服务

 

对我局管辖的中心城区各项城市设施做好监管工作,保证道路、泵站、路灯、排水道、道路保洁、公厕、公园、生活垃圾处理等各项城市设施正常、安全地投入使用,保证城市环境的整洁、美丽。

 

1、做好防汛工作。修订了住建局2014年防汛应急预案及防汛值班制度,进行了汛前安全检查,整改了相关设施,开展了防汛演习,确保防汛设施的安全运作,对中心城区内河涌、覆盖渠管养权属问题进行了协调,进一步明确权责主体。今年汛期期间,我局根据预警信号及时启动预案54次,落实人员值班、巡查,累计出动防汛人员达4696人次,投入防汛机械达1396台次,实行24小时轮班不间断巡查,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消除暴雨造成的影响,尽快恢复城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工作。

 

2、配合做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全局上下明确责任,措施,推动了各项创文迎检工作的开展,包括:做好城市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在中心城区的各大公园配合开展文明旅游工作;做好城市设施的改造、改建;开展绿化、美化环境专项整治工程;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在紫马岭公园广场、逸仙湖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出入口、重要位置设置了做好文明城市的各类宣传,城区重点路段、项目已落实刊播公益广告面积30%以上;做好创文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各类文件、照片,按要求做好了报送工作。

 

3、顺利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省检。今年是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年。我局组织协调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制定《中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中山市自查报告上报省住建厅。目前已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检查,正根据省专家的意见,进一步查漏补缺迎接住建部组织的检查。

 

4、完善垃圾处置设施环境补偿机制。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补偿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垃圾处置设施环境补偿的各项内容。

 

5、排水许可登记管理工作抓出成效,今年排水许可申请数量比去年有明显的增长,截至1130,共受理排水申请业务87宗,其中受理《城市排水许可证》数量比去年同比增长118%

 

(二)加强供水供气行业管理

 

1、进一步完善供水管理制度。印发《中山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供水企业对细则进行解读,研究解决细则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修改完善《中山市中心片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2014年全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加强了水质监督管理;启动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和《中山市给水供水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开展重大节假日前及不定期供水安全检查。

 

2、加强供气行业管理。2014年,我局对全市燃气主干管网进行调查统计,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对全市12家气库及6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1家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进行了8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加强对镇区燃气执法监督指导,继续推进各镇区对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的管理;完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和项目完工后的综合验收等程序,实施有效监管;修改完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正式实施;我局编制的《中山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已对外发布、《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已经市政府通过并发布,《中山市燃气管理实施细则》已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并自2014111起施行。

 

六、做好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工作,提高群众居住质量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物业管理

 

1、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严禁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销售;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数据的分析,对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和价格趋势作出判断分析,及时报告市政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数据依据,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开展房地产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2、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改革,逐步建立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匹配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初步制定《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拟实行菜单式的服务和收费。加强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调整中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比例存储的档次,严格要求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管理好维修资金,并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支取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顺利通过省政府联合考核小组对我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考核;与各镇区签订了《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提升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建设和管理水平提供政策保障;强化保障房质量监督,完善“祈安苑”项目周边配套设施规划;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5月,进一步放宽我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并筹集了500套公租房专供我市流动人员通过积分制申请,房源供应点覆盖全市24个镇区;今年,中心城区组织5批次公租房公开抽签,共613户困难家庭通过摇珠抽签获得公租房安置资格。

 

(三)履行房屋管理职能

 

1、开展全市2014年春季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的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危旧房督修;开展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建立一房一档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落实专人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开展全市农村危房核查确认工作和信息核实工作,我市共核实有农村危房139户;开发全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全市房屋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推进危旧房治理等房屋安全相关工作;完成现行《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修订,并报送市法制局审核。

 

2、开发建成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工作;公布实施2014年新版房屋租金参考价,为租赁市场合理地议定租金提供参考;建成全市房屋租赁管理门户网站,推进政务信息公开;1-11月,全市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29764宗,同比增长43.95%;代税务部门征收房屋租赁税1.22亿元,同比增长24.04%

 

3、关心弱势群体,做好农民自建房(三层以下)申请办理房产证及邻房纠纷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开展雨污分流等政府工程项目的安全鉴定工作。截止到1130,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23宗,总建筑面积为56.56万平方米。

 

七、加快建筑节能推广与应用,构建绿色建筑体系

 

(一)建立绿色建筑体系,出台了《中山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建筑标识工作的开展;正式印发了《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修订版-1),规范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工作;组建了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委托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进行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首次专家评审,对利和灯博中心、幸福华庭等项目进行了IB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经施工图审查通过IB级绿色标准建筑项目有183个,共728.64万平方米。7月举办了一期绿色建筑实务人才培训班。积极组织我市有关企业申报《广东省绿色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使我市企业的绿色碳建筑技术与产品在广东省得以推广应用。今年,统计和公示了18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情况。

 

(二)加快推进新墙材应用。组织专家对新墙材生产企业专项基金使用的申请进行审查,评出两家墙材企业并分别给予了8050万元的奖励,调动了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对市内19家、外市11家墙材企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备案;全市新墙材的使用比例达到99%,新墙材产量为11亿块标砖,累计节约耕地1815亩,节约标煤6.82万吨,利用工业废渣16.5万吨,减少废气排放1700吨,有效地节约能源,保护了耕地和生态环境。

 

八、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活动,促进作风转变

 

今年2月以来,我局一方面认真抓好局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另一方面指导各直属党支部、两新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学习教育,全体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增强,拓宽了全局工作思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实现转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开展。

 

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做好住建系统6个党支部和机关离退休党支部的改选工作,为各支部配好、配强班子;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三书”预警告诫制度,对局属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德责廉全方位考核评议;新增5个部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针对敏感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作风、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完成2013年年终决算、201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工作;做好公车整治自查,规范公车使用和管理。

 

创新形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成了我局建设信息网改版和上线,涉及住建局的大部分重点工作内容已在网站公开;加强住建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全年在市内各大媒体主动宣传近60次,主题包括《招投标管理引入“诚信评分”》、《城乡建设专版——以创建宜居城乡为契机努力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等;加强住建系统信息化管理,局内信息化管理系统工作实现突破,建设工程审批系统(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和其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审批系统已完成评审和立项,正在进入政府采购阶段,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建设方案也正在前期调研编写;优化住建局窗口服务,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窗口,局窗口外网受理业务2393宗,内网受理业务1450宗。

 

今年收到市府办转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79件,已全部完成答复工作。耐心细致做好信访工作,截至1130,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758宗,综合办结率98%,

 

九、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及早研究和落实好明年各项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全年各项重大任务早部署、早落实,对照“十二五”规划收官要求,结合长远发展需要,我局提前对明年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安排进行了研究谋划,力争为明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2015年,我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真抓实干,搞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完善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污水收集系统如期运营使用,启动既有合流及污水管道的维修改造工程,构建全新的污水收集系统,查漏补缺,逐步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全力推进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工程、博爱路景观路下穿地道工程、阜港立交工程、康华路、城桂路、彩虹绿洲公园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克服各种困难,争取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与此同时,要加强我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力度,对现有工程进行梳理,对旧有未完工的工程及还未验收的工程进行排查,努力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完成施工任务及验收、移交工作。对新的工程任务,要提高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能力,熟识建设程序,加快办事效率,交流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二)深耕细作,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2015年,我局城市管理总体要求是规范考核制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委托行为规范化,作业经费标准化,监督管理制度化。总体目标是确保城市设施完好率,降低设施运行故障率,提高广大市民满意率。具体来说,一是以规范化为目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快到期城市管理维护作业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二是以制度化为目标:继续完善城市管理维护作业合同和检查验收标准(细则)并严格执行,明确各方责任,调动员工积极性,严格巡查制度,确保维护工作质量。三是以标准化为目标:制定严格管理制度,确保设施量和作业量数据的准确性,规范城市维护费的核准和拨付行为。

 

1、落实责任,做好三防工作。要确立城市管理维护作业企业三防主体责任,严格督促合同执行,确保落实防汛、防风工作。

 

2、做好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提高城市管理透明度,争取中山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理解。

 

3、以提高城市设施服务水平为目标,推进专项维护和改造工程,包括:老虎坑垃圾转运站工程,城区公园公厕改造,中山公园改造等的开工建设;马山转运站、逸仙湖公园改造、河涌清淤、水浸黑点整治等前期工作。

 

4、全面铺开中心城区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加强城市排水管理。调研先进城市经验,加快后续工程建设,巩固雨污分流建设成果;加快数据收集,完善排水信息系统,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明确河涌管理权属,加快市属河涌清淤工作和水浸黑点的整治,尽早实现水质改善的目标。

 

5、规范垃圾处理基地运作。严格BOT协议管理,全力调配垃圾,确保基地正常运营。高质量完成北部基地整改工作,完成中心组团基地焚烧炉大修工作。抓好南部组团垃圾焚烧厂主要设备的整改工作,加快北部基地调节池的整改进度,全面推进各基地的工程建设。

 

(三)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强化市场监管

 

2015年,继续推进住建局行政审批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一方面,继续整合审批事项,把全局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另一方面,剥离了审批业务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注重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1、整合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流程。减少和整合施工许可前置审批事项,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把排水接入、环卫设施、燃气等审批改为登记备案,审批系统再把登记备案资料自动发送到我局相关工作部门以及镇区住建局,实现数据共享,工作联动。整合竣工验收备案前置审批事项,把排水、环卫设施的各部门单项监督验收合并到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由质监站统一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系统再传送质监报告到竣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制定审批办的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办工作人员工作行为、审批时限及纪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镇区工作监督指导和工作检查,具有事权下放的科室要加强对镇区事权下放后业务指导及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下放事权放得下接得住。

 

2、进一步完善工程领域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从业人员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管理,研究制定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办法、从业人员诚信记分标准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推进工程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企业诚信分值的使用,评标时投标人的诚信分值占综合分的一定权重,鼓励诚信好的企业中标。

 

3、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单位进行清出,培育良好的建筑市场。一是加大勘察报告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对勘察资质的伪造、弄虚作假进行查处;二是全面落实建设工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设市场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大力推进建筑业产业现代化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

 

4、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监管。对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将未经验收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将房地产和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纳入局诚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对企业行为和信用状况实施动态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检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的管理。

 

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对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和价格趋势作出判断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市政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5、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中标后现场跟踪管理系统,扩大该系统的应用范围,逐步推广到所有招标项目。制定和实施《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认真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健全和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切实加强计价管理工作,规范造价咨询市场行为,加强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做好工程材料信息的采集发布工作,完善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6、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按有关质量管理要求加大各工程主体对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采取随机检查,实行差异化监督。抓好工程质量及建材质量打假行动,利用散装站信息化监管系统,对混凝土公司、检测机构及生产企业实施在线实时监督,保障建筑工程质量。2015年,出台管理办法,解决房屋质量投诉问题,促成发展商、施工单位负起责任,解决住宅建筑常见质量问题。从工程设计、审图、建设阶段把关,推行工程样板引路制度,分步验收。通过一系列手段,加强对我市检测企业、混凝土企业及其他建材生产企业的监督执法,使整个质量体系得到有效保障。

 

7、继续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一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防控工作,一如既往做好高支模、深基坑、塔吊等危险源处理,严防较大事故发生。二是加大违法违规工程查处,要抓好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迅速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达到处罚的案件,及时移交查处。三是继续推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承接2014年的好经验及好做法,逐步向镇区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目前共有41个工地安装了监控摄像头,20151月起,所有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都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争取省、市双优的项目及招投标项目必须安装;20157月后,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必须安装;另外,2015年推行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砂浆为主),减少袋装水泥使用,推进绿色环保节能材料使用,减少空气扬尘。

 

(四)整合资源,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2015年,我局将在2014年搭建好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框架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三大系统建设:

 

1、开发和实施审批系统。完成审批系统中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业务审批系统、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四部分的软件开发,实现整合审批事项、自动计费、各局之间数据交换共享等功能。争取2015年上半年完成开发,下半年投入使用。通过该系统,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审批事项的整合和信息共享。

 

2、开展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前期工作。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包括现场监管系统、科室业务管理系统、领导驾驶仓、智能移动办公平台四部分。该系统实现质监、安监、排水、环卫设施及燃气等部门现场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记录、工作检查台账及诚信扣分等功能。实现与局属有关部门现有办公平台的数据交换功能。争取2015年上半年完成系统调研,修改方案,6月份完成相关方案评审,绩效评审、立项及招标采购工作,下半年开展系统建设工作。

 

3、启动其他综合管理系统调研。争取2015年下半年业务功能需分析调研工作。

 

(五)加快步伐,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

 

1、按照市政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总体部署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走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继续推进宜居城乡创建工作。2014年,我市基本完成了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和宜居社区的创建任务,2015年拟进行复检,加强落实宜居工作。

 

3、继续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目前我市镇区“一村一点”建设基本完成。2015年,推进“一镇一站”升级改造和增设,在“一村一点”基础上,按省住建厅要求增设垃圾收集点;按省市有关要求,推进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推进我市农村垃圾整治和村容整洁工作。

 

4、开展对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情况的调研,督促各镇区及时填报资料及审核上传;做好2015年改善农村环境工作计划。因地制宜,推动秀美村庄、名镇名村建设。按市秀美办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秀美村庄和名镇名村项目建设。汇同市城乡规划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协助镇区积极申报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5、继续加强燃气、供水行业管理。做好《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理顺燃气设施工程开工建设管理程序;逐步完成现有燃气管网的验收备案工作;调研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落地难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管理队伍水平,加强对镇区燃气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建立镇区燃气执法情况定期上报制度;继续加大对燃气法律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中山市燃气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开展全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水质监督管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二次供水工作;继续推动供水一盘棋工作,解决南部三镇群众用水问题;继续做好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和《中山市给水供水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六)创新机制,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以“强化执行”加快工作进度。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市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将相应增加,要组成工作小组,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二是以“改善民生”转变工作方式。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建设,达到改善民生目标。把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着力改善我市环卫工人住房条件。做好中心城区危旧公房住户动迁安置工作。三是以“公开透明”加强房源管理。加大力度在全市各镇区推广实施房源分配“六公开一监督”模式,即做到分配政策公开、分配程序公开、分配房源公开、分配对象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市公租房分配评审委员会对分配全过程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房源抽签安置情况,为确保公租房公平分配保驾护航。

 

(七)多措并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对本系统人员培训。要加强住建队伍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一要加强对干部任用的严格要求;二要注重对基层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三要探索具有针对性的干部任免监督办法。

 

3、树务实作风,适应“选对人、用好人”的新常态。进一步抓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的落实,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要进一步规范干部竞岗、招聘和交流工作;二要优化各类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反馈运用机制;三要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继续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德责廉全方位考核评议。明年将在今年基础上,细化完善评估考核内容,继续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德责廉全方位考核评议。

 

5、继续开展中层领导干部口头述责述廉工作。2013年开始,我局推行中层领导干部口头述责述廉工作,在过去两年的经验基础上,2015年局纪委将继续深化创新,继续推行中层领导干部口头述责述廉工作。同时在明年6月份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今年年底进行口述的质监站、安监站、租赁所、散装水泥管理站四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查看问题是否已得到整改落实。

 

6、加强住建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2015年计划新增3个部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逐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主要针对部门现行规章制度、核心业务、敏感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自查、群众提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作风、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在找准风险点的基础上,科学评估等级。运用流程改造、规范业务操作、增删环节等方法,预防廉政风险,促进廉政风险防范常态化规范化。

 

7、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信访渠道。明年我局拟探索开通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微信以及短信举报方式,全天候24小时接收信访举报,群众举报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与信函举报、电话举报相比,上述信访举报方式更加快捷、方便,保密性更强,使群众举报的方式更加多元化、便民化和科学化。

 

2015年,我市城市建设将翻开新篇章,我们也将迎来新的挑战和任务,住建系统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提速增效,在2014年取得好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戒骄戒躁,确保完成2015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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