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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募捐款物收支情况审计
信息来源:审计局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0日

被审计单位:市红十字会
审计项目:市红十字会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募捐款物收支情况审计 
日 期: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山市红十字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对中山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募捐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结合红十字会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对会计记录的抽查及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对重要事项在时间上作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红十字会对审计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进展顺利。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每年牵头组织我市慈善万人行筹款活动,近年主要为发展红十字事业进行款物募捐,并负责对募捐款物支出进行审批和监管。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另账核算。红十字会下设门诊部和“中山市红会培训中心”(2004年11月成立,属民办非企业性质,下简称培训中心),另帐核算。
  据账面反映,红十字会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捐赠款收入1535.67万元,捐赠款支出1228.84万元,期初捐赠款结存689.91万元,累计捐赠款结余996.74万元(详见表一);捐赠物资收入48.69万元,捐赠物资支出32.16万元,期初捐赠物资结存41.36万元,累计捐赠物资结余57.89万元(详见表二)。募捐款物累计结余1054.63万元。
  经审计,收支以及结余数与账面数相符。募捐款物的筹集及安排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计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红十字会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募捐款物财务收支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支出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募捐款物的安排使用符合市红十字会“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精神,做到了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生活境况为目标,以人道救助、人道服务为核心,并针对处于困境者的不同需求,从经济、物质等方面实施了综合援助。

中山市审计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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