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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 2020年9月3日在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中山市审计局  李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中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坚持科技强审,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路子,首次对市级67个一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各镇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精准施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惠企红利。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统筹推进深中通道、坦洲快线等一批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全力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监测,将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下;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推进精准治污防污,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积极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加强预算约束,保障“三保”支出;开展办公用房、非税征管、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切实排查风险、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大对镇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镇区基层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镇区、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经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的85个问题已有72个问题整改到位,问题整改率84.71%。2020年7月1日市政府已将截至2020年3月的整改情况向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4.39亿元,总支出465.35亿元,结余结转9.0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9.37亿元,总支出197.68亿元,结余结转21.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18亿元,总支出3.18亿元。社保基金按市级统筹口径反映,总收入111.40亿元,总支出97.50亿元,当年结余13.90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能够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核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执行率低。2019年有1个代编预算项目 31280万元无具体用途,1个部门有1项绩效评审没通过的项目以预留方式进入项目库,预算330万元,上述2个项目2019年均未发生支出;在纳入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的353个政府投资项目中,有142个项目的支出进度未达年度计划的50%。

  二是未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2019年,有16个部门的27个市级预算安排项目未在9月30日前下达给镇区,涉及资金12205.07万元;14个部门因未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等原因,未及时组织分配工作,有55项省级专项资金共51 293.67万元分配耗时超过60天。

  三是部分省级财政资金结存沉淀。2019年,市级财政有184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执行率不足50%,2.30亿元资金未使用;1个部门有1个股权投资类扶持项目进展缓慢,至2020年4月底,省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9000万元仍滞留在市属营运公司。

  2.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

  部分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不足。市财政未按规定及时收回滞留在3家市属国有企业的财政资金及其利息收入24916.4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对67家市属一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对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等22个部门进行了现场审计,涉及资金总额32.3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预算执行不到位。7个部门未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编制预算,有3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共22440.35万元资金未使用;6个部门有36个项目因工作推进缓慢,预算执行率低于40%,共35734.29万元资金未使用;7个部门有58个项目在编制预算时未细化至具体项目,涉及预算金额共7747.14万元。

  二是个别部门存在突击花钱情况。1个部门在2019年12月底提前支付供应商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款项260万元。

  2.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2019年有1个部门在项目经费“办案费”中列支基本支出98.08万元。

  二是部分资金闲置。5个部门2019年及以前年度下拨至镇区的补助资金,至2020年4月底仍有23223.16万元未安排使用;1个部门资助的1家科研机构有3个项目未按期启动,引进高端科研机构创新专项资金1600万元滞留长达11个月。

  3.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1个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结算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527.26万元。

  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截至2019年底,1个部门有19宗物业,涉及37095.64平方米未按规定移交市财政;1个部门有2宗物业共4519平方米闲置;2个部门分别有1项公路工程与一批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未按规定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0172.49万元;1个单位有6宗土地出租合同的租赁期超过20年,涉及土地面积421.35亩。

  三是非税收入管理薄弱。1个单位至2019年底,尚有应收未收行政教育性收费等非税收入344.88万元;1个部门违规将2019年1至7月征收的货物港务费332.41万元返还给代征企业,且在征收环节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未与14家代征企业和货主码头签订委托书;1个部门至2019年9月底,未及时征收土地闲置费和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7431.28万元;1个部门核准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标准不统一。

  四是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不足。1个部门的“农保户”银行账户自2007年已无业务发生,但至2019年12月底仍未按规定清理,账户余额445.90万元。

  (三)镇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阜沙镇等3个镇区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2个镇区的部分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表明,各镇区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1个镇2018年决算报表以镇属企业往来款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4.03万元;1个区漏计和未及时核销产业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等财政资产,分别涉及金额50100万元和5000万元。

  2.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够完善。

  一是预算编制不合规。1个镇在2018年预算中安排6家镇属企业工程款和日常经费20398.24万元。

  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全市各镇区未能统筹安排使用2018至2019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13999.40万元,至2020年4月底,仅安排使用1094.29万元,资金使用率仅7.82%;1个区在项目未落地情况下,提前拨付产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后因项目中止,资金闲置超过10个月未缴回区财政。

  3.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1个区2019年未按规定将结转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的省市补助资金105.50万元上缴市财政。

  二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1个区违规多设1个国库集中支付清算户,且区属部门有6个实有资金账户未按规定清理,2019年末账户余额1817.22万元。

  三是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区至2019年底有2376.88万元非税收入滞留在执收单位,应收未收2018至2019年公租房租金收入129.49万元。5个镇区至2020年3月27日应收未收2019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2.06万元;1个镇超出权限办理应建人防面积大于1 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1宗,涉及收费金额203.30万元。

  4.个别招商项目推进滞后。

  1个区2016年以股权投资方式引进1宗工业项目,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3500万元,至2019年底,工业年产值和税收额均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目标。

  二、绩效审计情况

  (一)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投资基金运作比较规范,发挥了政府资金一定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金对本地企业支持力度不足。截至2019年12月底,政府投资基金累计投资本地企业31家共44914.5万元,占其投资总额不足40%,个别基金甚至不到10%。

  2.基金监管不到位,运营管理不够规范。目前,我市暂未建立基金绩效评价和年度检查制度,对基金的监管不够到位。5支基金累计违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51616万元,其中1支基金违规将资金从托管账户划转至非托管账户;1支基金有1名社会合伙人自2015年设立以来一直未缴纳其认缴出资额29500万元。

  (二)重大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重大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分镇区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推进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工作。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重点开展了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情况。

  组织对云南省昭通市东西部扶贫协作政策措施的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扶贫协作工作组能较好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贫政策,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部分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截至2019年11月,昭通市3个县5个扶贫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阜沙镇、横栏镇等镇区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重点关注水污染治理及固体危废物综合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职能部门、镇区能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开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水污染防治未达目标任务。1个镇未按时在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至2019年底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仍未建成。

  2.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2019年市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共25类18.51万吨,但有3类危险废物市内处置能力不足,有16类市内不具备处置能力,缺口共5.78万吨;与此同时,市内危废处理企业实际处置量仅占其核准能力的57.24%,处置能力未得到充分利用。

  3.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规范。截至2020年5月12日,有1家企业未建造专用的危废储存场所;有2家企业2018至2019年期间使用4辆非专用车辆运输危险废物。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的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新增债券资金闲置。受征地拆迁缓慢影响,截至2019年12月底,有4个2019年新增债券项目337 221.45万元资金未使用,占当年新增债券的43.9%。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方面。

  组织对火炬开发区、沙溪镇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镇区政府总体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确保“三农”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部分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

  一是1个区有1项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任务未完成,自2017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项目至2019年12月底仍处于财政预算审核阶段,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闲置。

  二是相关镇区未完成农村公厕改造建设任务,截至2019年底,分别完成2座和1座,仅占年度任务数的10%和3.85%。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按要求不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统筹整合工作推进不到位。2个部门的生态林业建设类资金和农业产业发展类资金未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完整,分别涉及资金1336.81万元和354.50万元。

  2.资金安排使用方面存在问题。2019年1个部门有200万元省级生态林业建设类资金未按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中有40万元资金一直滞留在镇区财政,至2020年2月底尚未使用。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推进缓慢。截至2019年底,7个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仅使用108.53万元,支出率仅为1.99%;1个镇2019年应完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至2019年10月仍未完成招标工作。

  (三)“稳外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中山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措施》自2018年10月出台后,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出台市级外商投资奖励的配套政策及申报指引,奖励政策兑现进度缓慢。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社保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社保基金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社会保险参保面稳步扩大,基金运行基本安全完整,预算编制程序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不完善。2019年全市有49736名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未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职能部门能较好地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建、新建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有15个纳入2016、2017年建设计划的项目,至2020年4月底仍未完工,其中5个项目尚未动工,涉及市级奖补资金1160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1家国有集团公司进行审计,并对市属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属国有企业基本能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各项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出租物业管理不够规范。截至2018年7月底,该集团公司应收未收公交枢纽站租金531.85万元、政府保障性住房租金249.01万元。

  (二)个别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2018年1至6月,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延长原配件供应商供货期限半年,期间采购配件1958.04万元。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省道S268线岐江公路沙溪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审计,并对部分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工程项目基本能够按规定履行基建程序,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省道S268线岐江公路沙溪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未经审批调减工程建设规模。相关镇区2016年未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与备案,擅自减少道路施工改造长度786.30米,占工程建设规模的11%。

  2.未严格履行基建程序。相关镇区逾期3年半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手续。

  (二)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

  2019年,有10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支出进度不足年度计划的50%,涉及年度投资计划17.86亿元。南三公路改建工程、纵二线南段工程第IV标段、沙石公路扩建工程等项目原计划2020年2至3月完工,但建设进度滞后,逾期未完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下,我市迅速组织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大数据审计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共发出审计风险提示函10份,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总体比较规范,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效果明显。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捐赠资金相关管理制度。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已依照法律规定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镇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个别单位对《预算法》学习、理解、执行不到位,预算编制未能与本镇区、本部门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预算的编制不够精准、执行不够扎实;二是执行重大政策措施的力度不够,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待提升;三是跟踪问效的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单位绩效管理的控制力和约束力有待加强。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统筹管理,不断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找准战略定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互联互通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提升我市的综合竞争力,确保重振虎威各项部署落在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财政服务保障力度。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统筹,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细落地,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政府投资和扶持资金更有效地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镇区、各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项目和资金跟踪管理,加大力度推进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财政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完善各项民生资金及项目的使用管理制度,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质量;落实稳定就业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实现质量强农和绿色兴农。

  (五)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压实各镇区和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整治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双促进。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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