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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校长专业化与校长人事制度改革》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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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我市成功实施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2004年在省内率先完成了首次校长职级认定,2007年底市教育局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校长专业化与校长人事制度改革”项目研究。截至目前,该项目各项研究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项目研究主要目标。
  一是实行校长职级制,帮助校长突破“官本位”,使校长对自己工作的范围、职责有更明确的认识。二是构建合理的校长考评体系和符合中小学(中职)特点及校长成长规律的竞争机制,促进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校长行使办学自主权的管理机制。三是建立科学的晋升制度促进校长不断成长和进步。四是形成校长“职级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职位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为科学、合理地选拔任用校长提供新的制度依据,实现人才资源共享。五是建立与校长职级相对应的待遇系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校长队伍中来。六是促进形成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工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的制度。七是通过一系列校长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促进校长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先行先试,为其它地区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积累点滴经验。
  二、项目研究主要措施。
  (一)取消校长行政级别,设置校长职级。
  (二)建立比较科学的校长职级准入与制约制度。
  (三)建立与校长职级相匹配的校长薪酬制度。
  (四)改进校长的选拔任用制度,创新晋升制度。
  (五)加强校长的培训与培养。
  (六)强化校长的考核与监督。
  三、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在市教育局领导的直接指导下,中山项目研究专家团队与北师大专家团队通力合作,共开展了8次实地调研,目前已初步制定了符合推进教育现代化要求的《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评价方案》及其操作手册,同时,《校长实务手册》等专著已进入最后校对阶段,预计将于年内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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