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37509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37530号两宗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埠港西路47号/47号之一,用地面积分别为2512.7平方米、4514平方米,合并后总用地面积为66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柯鲁冠光电子器件制造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并该两宗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合并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两宗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均无约定指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2.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生,联系电话:2345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