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不动产权证号为“中府国用(2007)第250755号”,面积66081.71平方米的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关塘村东桠,属《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范围,地块编号B-01,规划功能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土地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权属人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用地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根据《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要求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一、地块容积率为≤1.0,绿地率为≥25%,建筑密度为≤45%,建筑高度为≤50米。
根据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规划馆207室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