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兴浩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中府集用(2014)第易0100998号,权利人:项兴浩,坐落:中山市黄圃镇横档村,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3726.4平方米。该用地在《黄圃镇横档化工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A-01-09。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2.0、绿地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50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A-01-09
容积率:0.8-2.0、绿地率:15%-20%、建筑密度:30%-40%、建筑限高:24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0.8-2.0、绿地率:15%-20%、建筑密度:30%-40%、建筑限高:2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60-2322698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