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易1000455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新兴大道东72号,用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人为蔡娇玲。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时约定容积率1.5以下,建筑密度30%以下。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1.0<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2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五号楼三楼304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22348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