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嘉冠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2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业务。该2宗土地分别为:中府国用(2003)第300282号(用地面积20000㎡,中山市板芙镇深湾村,地块一),中府国用(2003)第300283号(用地面积19999.9㎡,中山市板芙镇深湾村,地块二),申请合并为1宗土地。该2宗土地在《中山市板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 BF23 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中大部分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部分为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地块一: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无约定 ,建筑密度无约定, 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地块二: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无约定 ,建筑密度无约定, 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合并后各项规划指标
该2宗土地合并为1宗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39999.9平方米,与合并前的2宗土地总面积一致;合并后,容积率:1-3.5,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