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王启明提交的王启明商住楼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建设地点为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村园坑林,建筑面积3877.13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规划馆207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联系人:栗先生 联系电话:8559838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