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62081、0361353号宗地位于中山市南区恒美村“河埔”,合并后用地面积22596.30平方米,不动产权权利人为黎靖萍,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现建设方申请用地合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合并后指标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容积率:容积率下限为1.0,总计容面积不超过39765.16平方米
绿地率:≥15%
建筑密度:≤50%
建筑限高:8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二楼208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760-8981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