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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铭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15 分享:


  兹有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82359号”,面积45029.8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村、海傍村,属《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05单元》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05单元N-02-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的批复》(中府函〔2021〕282 号)范围,规划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N-02-01-02),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铭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05单元》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05单元N-02-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的批复》(中府函〔2021〕282 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地块容积率3.5(按控规约定容积率),绿地率≥3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00米。按规划方案总图(编号:282082012020004)要求,需配建派出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邮政所、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公建面积不得少于原审批方案,其他公建配套设施按《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要求确定。名汇苑二期的开发建设须按原总体规划方案图(编号为:282082012020004)基础上,按新的规划指标调整规划方案图。(注:地块内含防护绿地6923.1平方米,道路用地1307.6平方米。)

  根据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8829380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