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6)第090248号、中府国用(2005)第易090707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高沙村六顷二经济合作社、中山市东升镇同乐大街,用地面积分别为245.4平方米和443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黎学邦、马鸿安。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合并该两宗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合并前用地规划条件
中府国用(2006)第090248号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未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
中府国用(2005)第易090707号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未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6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