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过期采矿许可证公告注销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7-20 分享: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要求,公告注销1宗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中山市东区长江矿泉饮料厂,采矿许可证:C4400002010118110080362,有效期起止:2017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14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30日,共3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0760-88329492。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