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区水利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有意见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一、项目名称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区水利工程)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
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意见接收单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市自然资源局105室
联系人:张结仪
联系电话:0760-88329492
邮箱:hkk88329492@163.com
附件: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区水利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