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变更潘焕兰、林卓群中府国用(2008)第060043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29 分享: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8)第060043号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阜港西路,使用权面积为13333.3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潘焕兰、林卓群,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原出让合同约定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中山市阜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基本上为园地;在《阜沙镇总体规划(2015-2020)修编》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阜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325 号)A-01地块中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生产厂房限高50m,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m。

  依据《中山市阜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325 号),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生产厂房限高50m,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2211658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