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关于变更中山市新盛铭灯饰有限公司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52695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中45号,用地面积共93405.10平方米,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新盛铭灯饰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原出让合同约定指标为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为30%。
用地在《小榄镇总体规划(2015-2020)修编》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为园地,在《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二期)A 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的2Q-C03中,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需配套10Kv开关站4个,移动基站1个。
依据《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二期)A 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需配套10Kv开关站2个,移动基站1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2211658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