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5075号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茅湾村“大围”,用地面积21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张茂辉,地类(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土地用途为商住,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 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在《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G4-01-02地块规划为R2 二类居住用地。地块指标变更为:容积率1.5,绿地率36%,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