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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阜沙镇卫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317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16 分享: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317号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卫民村,使用权面积为10769.5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集体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阜沙镇卫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阜沙镇土规中基本为其他用地区;在阜沙镇总规中大部分规划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阜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北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A-1-1(2)地块中规划为M1 一类工业用地,权属编号:GY001-1。

  依据《中山市阜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北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位于A-1-1(2)地块中,权属编号:GY001-1,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高度: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2211780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