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052343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盛丰横围小组,使用权面积为15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人为陈健锋、陈健浚,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小榄镇土规中为村镇建设用地区;在小榄镇总规中为建设用地;在控规《中山市小榄镇Q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1〕152号,控规已论证并入库)Q13-1/01地块中为R3 三类居住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未约定,绿地率(%)未约定,建筑密度(%)未约定,建筑限高12米。
依据控规《中山市小榄镇Q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中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三类居住用地
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1.5【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2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2211780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