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0)第易091956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09号,用地面积共6637.90平方米,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林樵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指标未约定指标
用地在《东升镇总体规划(2015-2020)修编》中为非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基本上为非建设用地,在《东升镇为民路沿线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A3-01中,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0.8-2.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建筑限高24米。
依据《东升镇为民路沿线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技术标准与准则,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技术指标:容积率:0.8-2.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建筑限高2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2211658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