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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何镇生中府国用(2014)第0900609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23 分享: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4)第0900609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观栏村“厚丰围”,用地面积共1418.10平方米,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何镇生,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指标未约定指标

  用地在《东升镇总体规划(2015-2020)修编》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DS1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DS15010114中,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建筑限高50米。

  依据《中山市东升镇DS1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技术指标: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建筑限高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2211658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