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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郭世超、郭世镖-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94625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94626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14 分享: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94625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94626号的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兴安路二巷1号,用地面积为19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郭世超、郭世镖,地类用途为商住,国有出让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未约定相关规划指标。

  该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为建设用地。在控规《中山市东凤镇同安片区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中A-2-45地块上规划为三类居住用地。办理规划报建时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容积率,默认为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2637638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