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14840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27532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兴华中路32号,用地面积分别为202平方米以及193.8平方米,土地来源(用途)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许有根,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并该两宗用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两宗用地均无约定指标。
该两宗用地在总规中为可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非建设用地,在《东凤镇小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片调整(2016)》的A-12-1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商业设施用地的规划指标: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50米。
依据该两宗用地情况以及《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合并后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2211658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