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0400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新胜村,使用权面积为10968.2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乐美达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中为城镇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编》为一类工业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DS0601单元02、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DS0601-03-10地块中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米。海绵城市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该控规地块无公共设施配套要求。
依据控规《中山市东凤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22116569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