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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廖俊威-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1741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03 分享:

  不动产权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1741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西12号之一,用地面积为1122.5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廖俊威,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未约定相关规划指标。

  该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编》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同安片区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A-3-5地块范围内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依据控规《中山市东凤镇同安片区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2637638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