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号为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75517号用地位于中山市横栏镇富庆二路24号,用地面积共12855.30平方米,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杨满成,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约定指标为:容积率:2,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
用地在总规中为建设用地,在土规中基本上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横栏镇工业用地规划论证报告》的B03-04中,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5-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依据《中山市横栏镇工业用地规划论证报告》,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技术指标:容积率:1.5-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2211658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