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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李炜坚、李炜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04532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04533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28 分享:

  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04532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04533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德来北路六横街10号,使用权面积为467.7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李炜坚、李炜强,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小榄镇土规中为一般农地区,在小榄镇总规中为非建设用地,在控规《中山市小榄镇C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09〕17号)C19-1/01地块中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

  依据控规《中山市小榄镇C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2211780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