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1421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康荣路49号之一,用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陈子敬,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总体规划中为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建设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益隆村村庄规划》中R3-14地块上规划为三类居住用地。办理规划报建时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不得超过4.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5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晓筠 联系电话:2211780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