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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东升镇建设发展总公司-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1597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14 分享:

  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1597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丽城三路8号,使用权面积为2881.1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东升镇建设发展总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为城镇用地,在《中山市东升镇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编》为居住用地,在《中山市小榄镇DS0401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中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6%,建筑限高80米。

  依据产权人申请,容积率保持原出让合同指标值不变;依据控规《中山市小榄镇DS0401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其余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6%,建筑限高8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2211659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