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易090349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兆隆工业区,用地面积27205.4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李朝光、李敬光,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5,在《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和《中山市东升镇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编》中均为建设用地,中山市小榄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东升)中心区(上永生围用地)制性详细规划(DS0501)C1-02(1)地块中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技术指标:1.0≤容积率≤3.5,10%≤绿地率≤15%,35%≤建筑密度≤60%,生产性建筑高度≤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 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下沉式绿地率(%)最低值40,透水铺装率(%)最低值50。
现依据中山市小榄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东升)中心区(上永生围用地)制性详细规划(DS0501),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1.0≤容积率≤3.5,10%≤绿地率≤15%,35%≤建筑密度≤60%,生产性建筑高度≤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 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下沉式绿地率(%)最低值40,透水铺装率(%)最低值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211659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