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镇群众社区片区改造意愿调查已经完成,调查结果经港口镇政府公示无异议,经审核,符合改造意愿条件。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府〔2020〕95号)等规定,本着公开透明、依法管理原则,现将中山市港口镇群众社区片区改造意愿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集体土地
权利人
总人数
同意人数
同意比例
中山市港口镇群众社区
1432
1229
85.82%
集体土地上盖建筑物合法权利人
1018
850
83.50%
国有土地
地块数
土地面积(㎡)
同意的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同意比例
342
61084.75
49672.44
81.32%
附件1:改造意愿调查成果统计表
附件2:改造意愿调查范围图
中山市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