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七村综合改造项目旧村庄旧城镇范围改造意愿调查已经完成,调查结果经坦洲镇政府公示无异议,经审核,符合改造意愿条件。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府〔2020〕95号)等规定,本着公开透明、依法管理原则,现将中山市坦洲镇七村综合改造项目旧村庄旧城镇范围改造意愿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集体土地
权利人
总人数
同意人数
同意比例
中山市坦洲镇七村经济联合社
63
54
85.71%
集体土地上盖建筑物合法权利人
266
246
92.48%
国有土地
地块数
土地面积(㎡)
同意的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同意比例
557
126754.71
103011.37
81.27%
附件1:改造意愿调查成果统计表
附件2:改造意愿调查范围图
中山市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