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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9-12 分享:

  ——2023年8月31日在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中山市审计局  巫颖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中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一个重大战略、两大攻坚战、一篇大文章、五大工程、一个坚强保证”的战略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及时出台稳经济138条和95项配套惠企政策,拨付3亿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恢复向好。积极争取债券和金融资金213.96亿元,有效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全年累计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0亿元。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127.9亿元贷款,减轻企业成本约1亿元,助力企业发展。

  ——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统筹投入30.7亿元支持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推动项目落地,助力“工改”攻坚克难。投入产业扶持资金超20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新兴产业赋能提质,助力转型升级。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领驱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民生福祉不断改善。投入77.9亿元办好市十件民生实事,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投入14.9亿元打造特色精品示范村,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5.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水平。投入6.4亿元保障高中学校建设,增加8550个高中学位。投入3.8亿元人力资源专项资金,多举措促进就业创业。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通过与市人大财经工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督促、与巡察协作联动,将整改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以及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截至2023年8月上旬,上年度审计查出的1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7个,整改完成率92.86%;促进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1项,整改金额177.3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4.21亿元、总支出509.41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23.16亿元、总支出414.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9.39亿元、总支出9.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按市级统筹口径反映)总收入100.49亿元、总支出82.4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资金需求,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未反映个别镇街偿还世界银行贷款本金支出353.92万元;2022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资金预算11.7亿元由财政代编,未细化到部门、项目。

  2.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管理不到位。截至2022年12月底,市级财政部门有3.5亿元工程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回收盘活,有733.11万元债券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组织征缴入库。有3个部门单位未及时清算回收部分工程项目已无需使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98亿元;有1个部门未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和存在违规审批,造成520.49万元非税收入未征缴入库和至少53.43万元非税收入流失。

  3.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截至2023年6月底,审计抽查发现有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有1个债券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未投入使用;有1个债券项目投产后未能产生预期收益,并存在被代建单位占用建设资金的情况;有1个债券项目存在工程发包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

  4.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2022年度决算草案未反映个别镇街世界银行贷款本金余额4843.94万元和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12亿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70个市级预算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比较规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有2个部门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年底前将促消费活动资金共736.16万元提前拨付至第三方合作平台。2022年,有2所市直属学校虚列外出培训费用15.8万元。

  2.部分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管理不到位。2021至2022年,有1个部门在原服务采购合同终止后,直接委托原服务商继续开展业务;有1所市直属学校对合同价为921万元的饭堂服务采购合同履行监管不严;有1个部门采购第三方技术机构服务期限超过批准期限1年。

  3.部分部门单位依法理财、依规决策的意识有待提升。有1所市直属学校5宗捐赠房产2002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租金收入139.98万元形成账外资产。截至2023年4月底,有1个部门未及时对已达到处置条件的执法扣押物品进行处置。

  (三)镇街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市级预算执行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3个镇街的财政管理情况,对其他镇街进行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镇街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统筹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镇街财政收支不真实、不完整。2019至2021年,有1个镇街的2.21亿元支出、8406万元返纳款未在决算反映。截至2023年4月底,有5个镇街未上缴征地拆迁补偿专户利息收入2276.77万元;有5个镇街未及时上缴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2.19亿元。

  2.部分镇街预算管理不到位。2022年,有1个镇街代编预算规模大,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8%,至年末仍有1.28亿元未分配;有10个镇街未按规定在30天内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涉及5573.42万元。

  3.部分镇街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2020年,有1个镇街超范围安排使用耕地保护补偿金108.55万元。2022年,有1个镇街在年底前将150万元促消费活动资金提前拨付到第三方合作平台。

  4.部分镇街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2019至2020年,有1个镇街的2个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投标单位涉嫌串通投标,涉及合同金额303.77万元。2021年,有1个镇街未依据政策调整及时解除原与污泥外运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导致多支付费用39.75万元。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有1个镇街对公办学校配餐服务采购标后监管不到位,配餐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采购食材、辅料。

  5.个别镇街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不足。2019至2022年,有1个镇街对3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少核减工程款135.23万元,多计工程造价21.81万元,应扣未扣罚金40.8万元;有4个项目存在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

  6.个别镇街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格。2020至2021年,有1个镇街长期租用社会车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东西部协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审计了2021至2022年东西部协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帮扶工作重点从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初步搭建中山、六盘水两市东西部协作体系。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协作项目实施、跟进落实不到位。有1个项目投入使用一年后仍未完成结算评审和产权移交,影响租金收益;有3个项目因未按实施方案要求签署协议,合作方少支付收益分红224.41万元;有1个项目的实际经营主体与签订协议的合作方不一致,存在投资风险。

  2.部分协作资金使用不合规。个别区县有35.39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专户集中管理,直接安排用于未入库的其他项目;部分区县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管理费16.49万元。

  (二)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20年1月至2022年10月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对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审核不规范。市级主管部门委托同一家第三方机构对3家申报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企业,开展专项审计、组织验收和第三方核算等全过程审核工作,影响审核结果公正性。

  (三)科技人才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20至2022年科技人才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较好贯彻落实科技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资助项目的跟踪监管不到位。截至2022年12月底,有2家企业将2020至2022年申领的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70.91万元用于其他研发项目费用等;有1家企业的2个扶持项目的团队带头人非全职人员,涉及补贴1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底,有1个企业的扶持项目仍未开始实施,涉及补贴75万元。

  (四)产业扶持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20至2022年产业扶持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有关产业主管部门能够较好利用产业扶持政策及资金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资助项目后续跟踪监督力度不足。截至2022年12月底,有1个扶持科研项目未按约定将科研成果在本地转化,且人员和经费重大调整事项未办理审批手续,涉及补贴741.09万元;有2家已领取602.87万元补贴资金的企业未按约定完成2018至2021年绩效目标。

  2.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佳。截至2023年3月底,有9322.72万元省下达的股权投资类产业扶持资金在受托管理机构账户沉淀闲置;省下达的大型产业园集聚区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截至2023年4月底,有11个受扶持的科研项目超期未结题,也未办理延期结题手续,科研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3.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完善。有1个母基金成立4年投出率仅9.95%,有1个母基金投资项目决策上报所属功能区党工委审批,审批耗时长影响投资进度。

  4.对部分子基金返投中山的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有1个母基金设立的子基金至2022年底仅完成投资中山企业项目1个,有1个母基金其子基金招引落地中山的5家企业缺乏正常企业经营形态,带动本地经济发展效应较弱。

  (五)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基本能够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镇街未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截至2022年9月底,有2个镇街的下属单位、企业未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国有房屋的租金103.03万元。

  2.个别镇街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有2个镇街的交通运输部门擅自变更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证的申办证明材料。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19至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能够持续推进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改革,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分配机制有待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明确的管理标准,受理和分配不规范;镇街受理企业申请时普遍没有出具收件凭据等规范文书,审批过程不透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进行动态调整,导致各镇街供求不均衡。

  2增设环评审批条件。有3个镇街擅自设置不合理条件,增加环评审批复杂性和办理难度。

  3.环评审批效率有待提升。2021年5至12月,有1份报告书、78份报告表审批超过承诺时长。

  4.环评审批把关不严。2019至2021年,部分通过审批的环评报告书(表)存在基础数据前后矛盾、内容遗漏等质量问题。

  5.环评审批后管理不到位。2019至2021年,有302个竣工环保验收抽查项目需要整改,仅有6个移交执法部门跟进处理。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重点项目建设审计调查。

  围绕市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对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坦洲快线(一期)工程、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重点在建公路工程等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够较好地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组织实施较为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投资控制有待加强。有2个项目存在前期设计研究不深入,工程概算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2.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仍较为突出。有1个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等参建单位涉嫌转包、违法分包施工图设计、监理业务。有2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监理的中标单位涉嫌串通投标。有3个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涉嫌违法劳务合作。

  3.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已完工项目尚未达到绩效目标。有1个项目相关配套工程未同步完工,导致已完工的配套设施闲置。二是工程质量管控仍存在薄弱环节。有1个项目的部分工程未按初步设计实施或降低标准实施;有1个项目的主要建筑材料未严格履行复验等质量控制程序。三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有1个项目存在设计变更严重滞后、工程量审核不严、进度款支付管理薄弱等问题。

  4.项目征地拆迁问题多发。一是无权属土地、房屋认定补偿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1个镇街未履行“两违”问题整治职责,违规认定补偿新增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部分镇街违规认定无权属土地。二是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补偿问题。有1个镇街按照住宅性质土地房屋的奖励和补助征收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三是宅基地安置补偿不规范。有1个镇街的部分社区在货币化补偿宅基地后,仍以置换无证宅基地方式进行安置。四是征地预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市相关职能部门发布征地预公告的时间普遍滞后,导致抢建抢种现象难以认定,增加征拆成本。

  (二)社会保险金管理使用审计。

  审计了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管理总体较为规范,基金运行基本安全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保补贴政策。截至2022年12月底,仍有13名困难人员未参加2021至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代缴工作不完善。2022年,有475名失业人员重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36.54万元。

  3.社保待遇发放审核把关不严谨。2022年,多发10名参保人失业待遇2.37万元,错发1名参保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0.6万元。

  4.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截至2023年3月底,失业保险基金设立的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有171.75万元利息被错缴入国库。未及时清理挂账3年及以上的往来款1243.35万元。

  (三)就业和创业政策落实审计。

  审计了2022年就业和创业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创业担保基金未充分发挥应有效益。截至2022年12月底,创业担保基金因缺乏绩效考核机制和扶持政策的针对性不足,仅向89个创业者和122家企业提供过担保。

  2.个别稳增长政策未及时落地。截至2023年4月底,有1个部门仍未向2021至2022年认定对象发放农村电商工程奖补255万元。

  3.个别创业就业服务项目实施不到位。有1个部门在开展创业就业服务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监管不严,导致部分居民小区建设的创业就业服务点流于形式,整体实施效果不佳,涉及合同总金额629.99万元。

  (四)市级促进消费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22年度市级促进消费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较好地落实市政府关于稳投资促消费的一揽子政策,全力促消费、扩内需,为推动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购房消费券政策不完善影响执行效果。方案对补贴条件设置过于宽泛,补贴标准单一,未对购房群体进行合理区分,存在财政资金过度补贴风险。

  2.违规核销使用消费券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促消费活动监管不到位,存在个别商户与社会人员恶意串通进行消费券套现等问题,涉及补贴118.37万元。

  3.促消费政策缺乏统筹协调。2022年,市、镇两级密集出台购车、购房等同类型消费补贴政策,且允许互相叠加,影响财政资金效益并增加财政支出压力。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家市属国企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企业能较好推进国企改革任务,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经营决策和管控存在不足。2019至2021年,因经营决策不当或推进管控不力,造成资金损失、成本上升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出现。

  2.企业经营管理效益不佳。2019至2021年度业绩考核排名靠后。部分可出租房产类物业闲置,物业空置率25.17%;部分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闲置。有1家下属企业近四年连年亏损;有1家下属企业自2017年成立以来未有实质经营。

  3.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被施工单位违法分包,部分隐蔽工程未经第三方检测。

  4.会计信息不真实。2022年,部分房产物业及物业维修费用未入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70个市级预算部门和11个镇街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基本到位,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一定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不规范。截至2022年12月底,有4个镇街存在房产和土地未入账的情况;有2个镇街未及时核算资产变动情况,导致少计1.47亿元,多计1.19亿元;有1家市直属学校的3宗接受捐赠的房产至今未进行产权变更。

  2.部分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到位。截至2023年4月底,有4个镇街对出借资产监管不严,部分土地和房产被违规占用或被转租;有1个镇街违规将1宗公园文体项目及文化体育广场独家运营权无偿授权给参股企业。

  3.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或使用率低。截至2023年4月底,有1个单位未及时盘活部分经营性物业。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对3个镇街6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镇街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认识比较到位,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管理利用效率不高。2019至2020年,有3个镇街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完成“三旧”改造面积、新增实施面积、应供未供用地目标等目标任务。有1个镇街的部分闲置土地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闲置认定工作。

  2.耕地保护力度不足。有3个镇街部分耕地被违法占用或撂荒。

  3.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2020至2021年,有1个镇街的镇级河长未完成每年规定的巡河次数。截至2021年12月底,有1个镇街仅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要求的22%,辖区内河涌水体改善效果不佳;有1个镇街未及时清理饮用水水源地的违章建筑、鱼塘和砂石。

  五、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022年7月以来,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线索38起。

  (一)公共资金资产管理领域。移送问题线索17起,主要涉及骗取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人擅自分包、串通投标;少申报缴纳税费等。

  (二)工程建设领域。移送问题线索18起,主要涉及工程项目虚报工程量、违法转包分包、无资质企业承揽工程、工程量核算不准确等。

  (三)其他方面。移送问题线索3起,主要涉及公职人员违规挂证等。

  六、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保证宏观政策落地落实。着力推动中央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稳住经济大盘。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障“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大战略实施。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健全完善财政资源统筹的体制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积极开拓财政收入来源,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二)筑牢安全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紧平衡情况下,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库款支付风险;持续关注债务风险,加大对债务管理使用监督检查,严防变相举借债务、违规新增隐性债务。重点关注“三重一大”政策制定落实情况,规范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强化企业投资风险管控。重点关注土地集约利用、耕地保护、水体整治等方面,坚决防止土地低效利用,为产业升级提供更多优质土地;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加大水体整治力度,守护好青山绿水。

  (三)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健全现代化预算制度,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责任,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建立鲜明的奖优罚劣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建立纪检、巡察、财政、审计协同监督机制,加大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镇街、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山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市审计局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十五届市委历次全会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谱写中山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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