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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30 分享: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本市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为脱贫人口)半年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现将我镇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领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提交书面材料。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南头镇政务服务大厅15号窗口

  联系电话:0760-22511507


  附件: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的公示明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