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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2026年第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8-20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对以下5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通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  许可证号

检查日期

综合评定结论

1

中山市汇泽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粤DB760017969

2026年

4月20日

符合要求

2

中山市欣一药房店(个人独资)

粤DB760018158

2026年

4月20日

符合要求

3

中山市佑民医药有限公司民众街道分公司

粤DB760018359

2026年

5月14日

符合要求

4

中山市民众镇逸福堂药店

粤DB760018071

2026年

5月14日

符合要求

5

中山市吴送望药房店(个人独资)

粤DB760018217

2026年

8月6日

不符合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