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中山市帝盛化工有限公司所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许可范围中包含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五条第三款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的规定,决定将原颁发给中山市帝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中民安经[2018]000009号)予以注销。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