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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众镇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3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现将《民众镇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民众镇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一、加强预期引导

1.科学合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密切跟踪研判经济形势。

经信局

2.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面向重点群众宣传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人社分局

3.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

财政分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适时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

经信局

2.适时披露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社保基金运行等信息。

人社分局

3.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市相关税收政策,并加强宣传解读。

市财政局

4.及时转发中央、省、市财政部门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并及时公开。

5.通过多渠道及时公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宣传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引与措施。

国税局、地税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适时公开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包括总体完成投资情况、开工投产情况等。

市发展改革局

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 项目信息公开

1.依法及时公开PPP政策文件,组织PPP项目开展融资交流对接。

经信局

2.按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系统中录入PPP项目信息。

财政分局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调整完善后的权责清单。

组织人事办,各事权下放部门

2.做好市有关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工作

3.公开市有关部门保留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4.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开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工商分局

5.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法制办、党政办

6.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

7.完善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经信局

8.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应用该申办受理平台办理综合窗口业务。

镇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信息公开

1.按要求公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

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2.适时公开农业相关配套政策,并开展宣传报道。

3.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宣传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文件。加强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宣传。

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信息公开

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17〕13号)。

市财政局

八、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

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1.待市编制制定《中山市产业发展规划》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经信局

2.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3.及时向社会发布申报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等重要信息。

4.主动、及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

5.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科技项目信息,对项目从申报、立项、资金分配,到结题验收全流程的公开公示。

九、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信息公开

1.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和化解产能时间、炼钢产能及主体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告化解产能完成时间、炼钢设备处置情况。

经信局

2.向社会分批公示淘汰落后产能和违规产能企业名单以及淘汰拆除时间、冶炼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告淘汰拆除完成时间和主体设备处置情况。

3.及时公开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技术方面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

4.公开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十、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1.公开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品牌建设等措施内容。

质监办

2.重点抓好燃气具、食品接触类产品等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的信息公开工作。

3.建立消费维权投诉和经济违法行为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制度,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的应用。

工商分局

4.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

5.及时公告经认定的缺陷商品信息。

6.商品抽查检验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结果。

十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

救助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文件,发布相关解读。

市农业局

2.按市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和宣传。

十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信息。

环保分局

2.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十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

信息公开

1.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并做好信息公开。

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定期收集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宣传、推广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卫计局

3.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做好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处理结果通报工作,加强警示教育。

十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1.切实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确保产品备案、生产经营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食药监所

2.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做好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

3.建立和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依托“黑名单”、“曝光台”等平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十五、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1.配合做好金融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相关工作。

财政分局

2.妥善回应涉及地方政府债务的国内外舆情。

十六、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1.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分批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录。

住建局

2.公开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信息及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十七、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1.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安监分局

2.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3.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

4.落实企业“黑名单”相关制度,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5.做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工作,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布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设置专栏方便群众查询。

十八、全面落实“五公开”

工作机制

1.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参照上级文件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党政办

2.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3.严格落实 《中山市建议提案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常办〔2015〕16号),镇区主办的建议提案原文及答复在门户网站公开。

人大办、政协办

十九、进一步健全解读

回应机制

1.落实《关于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解读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7〕18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必须经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加强政策宣贯工作,做好现场直播访谈、在线访谈。

宣传办、法制办、党政办

2.升级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丰富解读回应内容。

党政办

3.认真办理网民建言献策类留言。

党政办

二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配合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党政办

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宣传办

3.及时处理上级部门转来网民给政府网站纠错意见。

党政办

二十一、依法规范依申请

公开工作

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党政办(信息办)

2.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转为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