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结合《中山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有效遏制我镇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以下货物运输源头纳入重点治理对象,特此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2、中山市众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3、中山市建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民众油库
5、广东粤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6、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7、中山市汤始建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8、中山市鸿基装卸运输公司
9、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10、中山市盛鸿石化有限公司
11、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12、中山市中路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民众分局
2018年4月10日